兴隆镇财政分局作为镇扶贫资金的重要把关部门,在扶贫工作上积极支持配合,加强资金监管,确保扶贫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资金使用把关。对于扶贫资金,财政分局坚持专款专用,严厉拒绝将扶贫资金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津贴和福利补助等。
二是上户走访把关。在扶贫工作中,财政分局工作人员不局限于看资金、控资金等室内工作,也像乡镇其他干部一样联系贫困户,每月入户走访,了解各类资金发放情况。
三是理论知识把关。为更好地发挥部门服务型职能,做到有理有据回答村民日常提出的相关扶贫问题,财政分局全体干部积极参加镇政府举办的每次脱贫攻坚业务知识学习培训,深入了解扶贫业务,夯实扶贫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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