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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三步骤强化专职调解员队伍建设

发布时间:2019-01-15 17:36 来源: 作者:方媛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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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形成广覆盖、宽领域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维护和谐社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县司法局结合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考核,进一步加强了全县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加强人民调解员管理制度建设。按照“三懂”(懂政治、懂政策、懂法律)、“三会”(会做群众思想工作、会用政策规定处理民间纠纷、会用法律法规化解矛盾纠纷)的标准选聘人民调解员。

加强人民调解员能力建设。实行分级培训制度,分县、镇(乡)、村三级对人民调解员分批进行培训。在培训内容上,侧重贴近实际、贴近生活,不断丰富人民调解员的调解经验。在培训形式上,侧重业务交流、案例分析、集中授课等,不断增强人民调解员对矛盾纠纷的预警能力、化解能力和对突发矛盾纠纷的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人民调解员主观能动性建设。每年开展优秀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由乡镇对优秀人民调解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实现人民调解工作业绩与物质奖励挂钩,加强经费保障,极大地调动了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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