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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旌德县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6-06 16:20 来源:旌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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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传承弘扬英烈精神和爱国主义精神,更好发挥烈士纪念设施褒扬英烈、教育后人的红色资源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旌德县人民政府批准,划定旌德县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现公布如下:

1.旌德县烈士陵园保护范围为烈士陵园面积外东南西北各10米,建设控制地带为保护范围外各15米。

2.旌德县烈士陵园的土地和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与纪念英烈无关或者有损纪念英烈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不得侵占烈士纪念设施的土地和设施,不得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



附:旌德县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图




旌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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