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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以“确保三个到位”推动临时用地管理规范化

发布时间:2024-03-25 15:38 来源: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洪曙光 谭国燕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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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深入贯彻执行部、省关于进一步严格临时用地管理的政策文件精神,开展临时用地“回头看”行动,通过认真排、严肃改,全面查清近三年临时用地审批和使用情况,以“确保三个到位”推动全县临时用地审批管理更规范。

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认真梳理近3年临时用地审批材料,建立临时用地监管台账,按照台账逐宗对图核查现状。对超期使用的,下发复垦告知书。其中临时用地建成永久性建筑、超出批准范围、改变用途、逾期未恢复原状的,一律限期1个月内整改到位;涉及未批先建、逾期未整改的,一律作为违法用地立案查处。

确保审批监管到位。严格限定临时用地使用范围和类型,建立临时用地申报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按照“用多少、批多少、占多少、恢复多少,尽量不占或者少占耕地”的原则,建立临时用地审批监管“四到场”工作机制,强化全周期跟踪。一是在项目批后7个工作日内到场交地放线;二是定期到场对项目规划执行情况进行巡查;三是临时用地期满3个月前到场下达复垦催告函;四是复垦后到场公示复垦验收结果不少于30日。

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落实临时用地部门协同办理机制,在重点交通工程前期准备阶段,提前考虑临时用地,临近工程、分期工程尽量使用同一临时用地。通过提前介入、并联审批等措施,缩短临时用地审批周期,同时建立日常监管机制,信息系统及时更新复垦、收回等信息,严防临时用地变永久用地。压实各镇属地管理责任,监督临时用地使用人按照批准文件使用土地,不得转让、出租临时用地,临时用地期满后应当拆除临时建(构)筑物,按期履行复垦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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