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南京交的公积金,在宣城买房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吗?”“我交的公积金不高,最高可以贷多少?”“这个还商贷按月提取是什么意思?需要办理什么手续?”近期,旌德县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接到许多咨询电话,对此及时进行回复。
为满足中低收入职工家庭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以及缓解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每月偿还商贷的还款压力,旌德县出台了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和提高贷款保底额两项贷款新政,打造了“偿还市内住房商业贷款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这一便民惠民新举措。从2023年3月29日起恢复受理异地公积金贷款,在外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职工家庭,在当地购买住房并且本人(或配偶)户籍或工作地在当地的,均享受与本地缴存职工同等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另外,45周岁以下公积金缴存职工原来只有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才满足政策要求,并且保底只可贷20万,现在首次或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保底均可贷35万元。除此之外,针对办理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徽商银行、邮储银行、浦发银行6家银行商业贷款职工家庭,开办了还商贷按月提取业务,之前还满一年才可以取公积金,现如今为降低日常还款压力,实现了按月提取公积金还商贷。
下一步,县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将强化公积金惠民政策宣传,提高知晓率,让更多缴存职工了解政策、用好政策、享受政策,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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