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旌德县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入住老年人生命财产安全,旌德县民政局多措并举做好养老机构收住对象管理工作。
建立事前评估筛查机制。养老服务机构保持与乡镇、公安部门紧密沟通联系,凡遇新进人员,必须对其进行事前精神状况筛查评估,疑似和确诊精神障碍患者一律不得入住。
建立常态化排查机制。养老机构定期、不定期对在院人员健康状况跟踪关注,发现有孤僻、发呆、多疑、情绪多变、紧张恐惧等异常行为时,及时送医诊断。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养老服务机构发现收住对象疑似或确诊精神障碍患者的,第一时间向县、镇民政部门报告,并将人员信息通报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政府或公安部门,防止出现威胁其他院民安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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