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局文件要求,我局对照省市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及医疗救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现自评如下。
一、项目立项
县政府下发《关于印发旌德县2021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2021]46号),市医保局印发《宣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附件包含3项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绩效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量,绩效目标任务数与年度预算投资补贴额相匹配。
二、资金落实
(一)资金到位及时。2021年5月,县财政局制发《关于2021年民生工程资金安排情况的通知》(财预[2021]8号),及时下达民生工程资金预算安排。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共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6828.77万元,其中省级及以上财政补助6132.77万元,县财政补助696万元。新冠疫苗接种专项资金127.6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51万元,县级财政补助76.62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约每人每年100元,从统筹基金累计结余中列支,结余不足或没有结余的,从当年统筹基金中列支,切块安排。
(3)城乡医疗救助。2021年县财政安排预算补助资金650万元,其中省级及以上财政补助资金314万元,县财政补助资金336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二)工作经费保障有余。县财政局2021年社保专项资金预算中,安排给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工作经费62.66万元,能够保障中心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三、项目管理
(一)政策宣传广泛。2月,开展全县医保政策培训会;4月,召开《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集中宣传活动;6月乡镇医疗保障工作培训会;9月,召开定点零售药店政策培训会;12月,召开全县医疗保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政策专题培训会,统一印发医疗保障衔接乡村振兴宣传材料。
(二)台账管理明确。按月建立报销台账,上传各类民生工程报表至省民生工程平台,并对数据进行分析,发现医疗机构报销异常时,及时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整改。
(三)监督检查到位。印发《2021年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旌医保〔2021〕30号)、《旌德县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 “回头看”工作方案》(旌医保〔2020〕118号),通过日常稽核、专项检查、省市飞行检查、市县交叉互查、聘请第三方机构评审、邀请审计局审计等方式,对全县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全年追缴医保违规资金161.81万元。
(四)信息系统全面。城乡居民信息管理系统数据真实,2021年城乡居民参保118838人,已全部录入系统。县内所有城乡居民定点医疗机构及稳定病人流向的省市级医疗机构已实现系统联网。市级城乡居民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符合省要求,定点医疗机构数据能准确上传。即时结报由医疗机构核实就诊人员身份,采取身份证调取参保信息;非即时结报由各乡镇卫生院医保经办员核实身份,采用身份证号调取参保信息;非参保人员无参保信息,确保了实际报销人员与就医人员一致。
四、财务管理
(一)财务制度健全。根据有关要求,为规范城乡居民财务制度,我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出台《旌德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基金管理办法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开展局机关股室和县中心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建立健全基金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二)资金使用合规。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文件规定。设立了城乡居民资金财政专户及城乡居民资金支出户,实行专账管理,无违规报销情况,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三)基金管理规范。按规定编制了年度医保基金总额预算,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10220.06万元,基金管理规范,内控制度健全。
五、项目产出
(一)制度整合到位。市医疗保障局制定《宣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市级统筹实施细则(试行)》(宣医保秘[2020]62号)、《宣城市统一城乡医疗救助保障待遇实施办法(试行)》(宣医保[2021]31号).
(二)参保率达标。2021年城乡居民参保118838人,2021年全县统计城乡居民常住人口数11.27万人,参保率105.45%,超过96%的要求。
(三)就医结算及时。市域内所有城乡居民定点医疗机构、26家稳定病人流向的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都实现了系统联网,即时结报。按省局统一要求,现已与省外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了跨省异地就医结报工作。
(四)普通门诊统筹。全面取消家庭账户,实行门诊统筹。与安徽国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即时结算系统使用合同,实现“一站式”结算。
(五)扶贫政策落实。与安徽国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农村享受健康脱贫政策人口“三保障一兜底”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系统开发合同,实现了农村享受健康脱贫政策人口综合医保“一站式”结算。截止2021年11月底(12月切换省医保报销系统,暂时无统计功能),全县农村享受健康脱贫政策人口共补偿15375人次、医保综合支出902.72万元,其中:“351”兜底保障报销2139人次,支出126.92万元;慢性病门诊“180”补充医保报销4493人次,支出30.68万元。慢性病报销5925人次,总费用392.68万元,报销378.47万元,报销比例96.38%;医疗救助资助参保7309人,金额185.686万元,严格落实了省政府农村享受健康脱贫政策人口综合医疗保障政策。
六、项目效益
(一)社会效益显著。通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等四个项目实施,重大疾病实际报补比达70%以上,有效解决城乡居民看病贵问题,减少居民家庭因病导致贫困问题,一定程度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成效显著。
(二)群众满意度高。通过电话访问、结报大厅现场访问等形式,对受益对象和社会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共调查了30位,满意度100%。
通过自查,我县实施以上3项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得分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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