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
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宣城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宣政办秘[2018]109号)要求,我县“十三五”共涉及4个市级水生态补偿断面,分别为2个上游入境断面:徽水河版书分界山断面、白沙河隐塘桥断面;2个下游出境断面:浣溪河滑渡断面、徽水河旌泾交界断面。
“十四五”起,我县地表水生态补偿断面新增1处:玉水河南元桥断面,共涉及5个水生态补偿断面(考核我县的地表水补偿断面为3个,其中国控断面2个:旌泾交界断面、南元桥断面市控1个:滑渡断面)。
二、2021年实施进展
持续开展断面水质监测。按照《2021年宣城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安排和要求,按月开展地表水断面水质监测工作,重点掌握分析水质变化情况。
积极开展地表水生态补偿宣传。按照《关于开展全县民生工程宣传活动的通知》(民生办{2021}13 号),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地表水民生工程宣传力度,12月在法制广场组织《地表水生态补偿》宣传活动,提升居民地表水生态补偿民生工程社会知晓率与满意度,营造有利于保护地表水环境质量良好氛围。
加强地表水生态补偿信息报送。每月按时上报地表水环境质量提升工作信息,并按要求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
三、自我评价
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征求〉安徽省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修订版)意见的函》(晥环函(2021)1121号),已通过暂行办法征求意见,下一步待上级安排,稳步推进地表水补偿工作。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四五”起,我县地表水生态补偿断面新增1处:玉水河南元桥断面;省市拟将旌泾交界断面水质目标由Ⅲ类提升为Ⅱ类,由此加大了水环境监管和监测考核的双层压力。
五、下一步2022年工作谋划
为进一步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属地职责,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改善水环境质量,下一步主要工作:
1、加强对地表水水环境质量的持续性监测,实时掌握水质状况。
2、按照上级要求,做好2022年宣城市地表水生态补偿方案出台前的有关基础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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