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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城区范围内的广告牌五年期广告经营权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27 17:02 来源:旌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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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我公司将对以下标的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JDXCQ21026  

二、拍卖时间2021年10 20 9时

三、拍卖地点:旌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四、拍卖标的:

1号标的:旌德县站前路停车场等14处广告牌五年期广告经营权,标的具体类型、结构、可经营牌板面积等见后附清单,拍卖参考价60.5529万元/年。

2号标的:旌德县废品收购站前等13处广告牌五年期广告经营权,标的具体类型、结构、可经营牌板面积等见后附清单,拍卖参考价51.7220万元/年。

五、竞买人资格要求:

1、经营范围具有广告发布及制作资质的县境内外企业法人。

2、一位竞买人只能竞得一个标的(指同一单位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买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不同标的竞买。)。

六、竞买申请:

1、竞买申请方式:网上申请

凡对本公告出让标的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我要竞买”按钮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和报名(注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具体流程详见国有产权和农村产权竞买人操作手册)。

2、竞买申请时间:2021年9月27日至2021年10月19日(工作日)17时止。

3、竞买申请时须以扫描件或图片方式上传以下材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竞买保证金汇款凭证。

4、报名时间:2021年9月27日至10月19日(工作日)17时止。

5、报名咨询联系电话:0563-2717566、0563-2717773   13856367798。

七、竞买保证金:

1、保证金数额:50万元/标的,一份保证金可以依序参与每个标的的竞拍,但一份保证金只能成交一个标的。

2、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9日16:00(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人对竞买保证金是否到账负责,逾期到账或未到账的,交易申请(报名)审核不通过。

3、保证金银行及账号:

户名:旌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旌德县支行

账号:9340 0501 0003 2176 8900 0001 373

4、有关要求:

1)汇款方式:为了使保证金退还手续更加便捷,请竞买人以电汇或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接受微信、支付宝、现金等交款方式,如采用微信、支付宝、现金等交纳造成的竞买保证金退款不及时或不成功,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汇款人要求:竞买保证金的交纳方与竞买人名称必须一致(如竞买人采用微信、支付宝、现金等交纳,将造成报名审核时不能确认竞买保证金由谁交纳,故无法审核报名情况,报名审核将视为不通过)。

3)拍卖成交后,竞得人需现场与安徽金马拍卖有限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按五年成交总价的2.5%支付拍卖人佣金。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交纳成交价款至出让方指定账户,并与出让方签订《租赁合同》。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由于自身原因未能同出让方签订《租赁合同》或未足额交纳成交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出让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其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5、保证金退还时间及要求:

1)未竞得人竞买保证金退还:拍卖结束后,未竞得人竞买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账户。

2)竞得人竞买保证金退还:拍卖结束后,在竞得人交纳成交价款和合同履约保证金(按成交总价的2%)并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且经委托方确认,交纳清佣金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账户。

八、展示时间及联系方式:

1、展示时间:自2021年 9月27日至2021年10月19日(工作日)下午16时止。

2、看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吕主任17856389427 。                               。

九、确定竞得人方式:现场竞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十、敬告事项:

1号标的和第2号标的中都有只提供广告牌和广告设施用地(具体位置和数量详见后附标的清单),广告牌和设施由竞得人须按照出租方的要求建设,费用自理。竞得人投入建设的广告牌和设施产权属于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五年广告经营权到期或出租方与竞得人协商一致提前终止合同的,由出租方按五年后第三方的评估价(建设直接成本扣除折旧的残值)补偿竞得人;若竞得人单方违约的,出租方无偿收回。

十一、其他说明:

1、本场拍卖会公告的数据由出租方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提供,按现状拍卖,按现状交付,如有出入不影响成交价格。竞买人应事先对标的仔细了解,对有关事项详细咨询。如因情况不清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2、竞得人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日内支付五年成交价的40%;第二年度的第一个月支付五年成交价的30%,剩余30%在第三年度的第一个月内付清。

3、竞得人在经营期间发生的电费(涉及用电开户由竞得人自行申请)、通信费、广告位维护费、场地租赁费(详见附件清单)、各项税费及安全责任等均由竞得人承担。

4、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严禁转租。

5、租赁期限内竞得人负责做好广告牌整体结构、广告画面等方面维护。租赁期限内,竞得人须保持户外广告画面完整美观,且发布公益性内容所占面积或者时间比例应不低于30%; 若版面空置时间超过10日的,应当以公益性内容填充。

6、在承租期内,竞得人应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标的及其附属设施,不得随意改变结构或损坏设施,如需改造改变结构,须先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方可施工。

7、竞得人须到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等相关单位办理广告发布行政许可后方可发布广告。

8、竞得人必须积极配合“文明创建”活动的开展,遵守各相关单位有关“文明创建”的管理规范,履行相关义务。

9、竞得人在广告位经营期限内如遇相关检查、文明创建或政府需要投放公益广告时,竞得人须无条件配合,其中旌德县高铁站大屏须播放每日高铁班次信息,同时还须播放铁路建管中心的相关宣传信息内容,如:党史学习教育、疫情防控、文明创建、创卫、安全生产及铁路有关的宣传信息等。

10、其他未尽事项按与出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的相关约定办理。

十一、公告网址

旌德县人民政府(http://www.ahjd.gov.cn)、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XCTPFront/)

安徽金马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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