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省财政农业产业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公告》(皖农计财函〔2021〕421号)文件精神,为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大力发展旌德灵芝产业,推动乡村产业振兴。现对我县“灵芝特色产业+金融+科技”试点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公开遴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程序
由实施主体向县农业农村水利局提出申请,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组织评审,经评审确定后,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审批实施。
二、实施主体应具备的条件
(1)依法在我县市场部门登记注册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且稳定经营;
(2)组织机构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凝聚力强;
(3)财务管理规范,能够提供近1年财务报表,无不良征信记录;
(4)财务状况良好,能够按规定提供完成项目必备的一定比例的相应配套资金;
(5)要拥有适宜种植灵芝的流转或承包林地核心区面积不少于100亩,要相对集中连片,并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土地承包或流转合同证明书,合同期限10年以上,能满足完成项目种植基地建设任务要求;
(6)实施主体已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
三、申报材料
(1)《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书》
(2)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单位,仅需提交一份营业执照复印件即可);
(3)企业法人无违法犯罪证明;
(4)申报主体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证明材料。
(5)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6)其它项目实施证明材料(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
四、申报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1年9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张海婷
联系电话:18855583590
特此公告
旌德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2021年9月3日
附件:1、“灵芝特色产业+金融+科技”试点项目实施内容
2、农业财政资金申报文本
“灵芝特色产业+金融+科技”试点项目
实施内容
一、 标准化灵芝基地建设(220万元)
在旌德灵芝规划种植区域,新建300亩标准化椴木灵芝生产基地,对灵芝生产经营主体新建标准化灵芝基地每亩补助4000元;对灵芝生产经营主体新建基地道路、设施配套等基础设施建设按实际投入的50%给予一次性奖补,单个主体奖补不超过50万。
二、 旌德灵芝产地初加工(30万元)
对当年依托灵芝生产基地新建用于灵芝储藏分级、包装等产地初加工设施的灵芝生产经营主体,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0%给予一次性奖补,单个主体奖补不超过10万。
三、 灵芝良种资源保护园建设(30万元)
选择成熟易推广,品种特性差异化、市场经济价值高的品种,作为旌德灵芝产业发展的储备品种资源,通过超低温母种保藏,良种园种植分离保种,实现优良灵芝品种的稳定长期保存。良种资源保护园收集保种的品种数量不少于10个,保种种植面积合计不少于10亩。对经申报且验收的建设良种资源保护园灵芝生产经营主体,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补。
四、 支持芝旅一体化融合建设(20万)
用于发展以灵芝为主题的养生文化旅游。对灵芝生产经营主体新建灵芝雕塑、基地休闲步道、观光亭、人造水景、停车场、生态厕所、标识标牌、垃圾箱等旅游设施(符合土地利用要求),按投资额的30%给予一次性奖补,单个主体奖补不超过10万。
五、 旌德灵芝生产经营主体贷款利息补贴(100万)
对灵芝生产经营主体项目实施期限内用于灵芝产业发展的融资贷款按年基准利率的50%给予补助。
六、旌德灵芝产品深加工新技术、关键设备引进购置(100万元)
支持灵芝生产经营主体改造传统加工技术,引进新工艺、新设备。对建设灵芝深加工所需的设备仪器、净化工程等固定资产投资50万元以上的灵芝生产经营主体,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0%给予一次性奖补,单个企业上限不超过50万元。
七、 开展灵芝新品种培育和试验示范(50万元)
通过引进驯化+自主选育,支持开展选育市场特色明显、经济价值高、适合旌德地域的灵芝新品种,并开展试验示范种植。重点支持奖补紫芝、云芝品种的选育和试验种植。对经申报试验种植不少于100吨菌棒的紫芝试验示范基地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
八、 开展灵芝保健食品生产线研发(100万元)
对灵芝生产加工企业按GMP标准建设灵芝保健食品车间、生产线研发升级,生产测试进行投入,最终取得灵芝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九、 开展灵芝冻干气流破壁和萃取深加工研发(100万元)
支持灵芝生产加工企业开展灵芝冻干气流破壁和萃取深加工方向研究,对研发技术成功开发出产品,且建立起实际生产线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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