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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2020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民生工程绩效考核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8 15:16 来源:旌德县人社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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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印发宣城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要求,我局认真对照评价办法和评分细则内容,对我县2020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自评,现将自评结果汇报如下:

一、投入情况

(一)项目立项

绩效目标的合理性。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84号)、《关于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7〕65号)和《关于加快推进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工作的通知》(宣人社秘〔2019〕91号)文件精神,根据我县,印发了《旌德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旌人社秘〔2020〕66号)和《关于加快推进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工作的通知》(旌人社秘〔2019〕13号),并调整局民生工程工作领导组,召开专题会议,签订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明确民生工程绩效目标。所定绩效目标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与省、市民生工程目标要求一致。此项得6分。

绩效目标明确性。为确保绩效目标落实到位,我局在对乡镇下发的《旌德县2020年度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目标管理和考核细则》中,对城乡居保参保缴费及待遇领取情况做了具体规定。并召开了乡镇人社所所长专题会议,对绩效目标进行进一步细化分解,绩效目标与年度预算投资补贴额相匹配。此项得4分。

(二)资金落实

资金到位率。截止2020年12月,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补助资金已全部拨付至我县财政专户,到位率100%。此项得6分。

扶贫对象代缴保费。2020年我局顺应上级社保扶贫有关工作要求,为全县城乡居保参保人员中符合扶贫代缴条件的3341人,办理了扶贫代缴手续,所需代缴资金已按时足额到位。此项得2分.

投入情况合计得18分。

二、过程情况

(一)项目管理

制度建设及执行有效性。2020年我省城乡居保政策进行较大调整。如缴费档次调整、大高龄基础养老金提标等、为确保城乡居保新政落实,我局参照周边县区标准,结合本县实际情况,经过认真研究和周密测算,过拟定了《旌德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落实情况》,上报县政府经研究通正由人社和财政联合行文下发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直有关单位,并经过认真部署,确保有关政策得到充分落实。此项得2分。

宣传培训。2020年,由于缴费档次的调整和基础养老金的提高,增加了社保扶贫工作,为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居保中心高度重视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对政策进行广泛宣传。一是年初结合局开展“接您回家”、“春风行动”和“12333全国宣传日活动” 开展政策宣传;二是对乡镇人社所全体人员进行政策讲解和培训,让他们了解吃透社保扶贫、城乡居保有关政策,从而确保政策宣传准确、无误;三是印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材料,分发到各乡镇,动员各乡镇进行集中宣传;四是要求村级协保员深入每家每户讲解城乡居保政策,并利用宣传车流动宣传,从而确保城乡居保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在人员培训上,全年累计对县、镇、村三级相关人员培训达400余人次,通过政策和业务培训,提高了工作人员对城乡居保政策的把控力,提高了经办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此项得3分。

服务规范。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旌德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流程》,并严格按程序办理参保登记 、转移变更、待遇领取、死亡注销等业务。在内控管理上,强化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建立健全城乡居保内控制度,对2019年城乡居保风险防控管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已基本整改完成。此项得7分。

动态管理。每月及时为符合城乡居保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办理参保手续和待遇领取手续,2020年我县城乡居保累计办理新增参保人员501人,新增待遇人员768人,所有各项业务均办理及时。此项得1分。

待遇核查比对。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按季做好对跨省重复领取待遇核查比对工作,并将核查情况进行上报,对存在重复领取情况的,已按照有关程序开展养老金追缴。此外,制定了每月与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比对制度,及时开展待遇领取人员比对工作,以防止重复领取现象的发生。此项得1.5分。

资格认证工作。根据省,市关于取消城乡居保待遇领取集中认证的文件要求,2020年10月起,我县正式启动2020年度城乡居保资格认证工作,至12月底已圆满完成2020年度资格认证工作,各项资格认证相关材料均已认真整理并归档,确保所有材料规范完整。此项得1.5分。

系统操作管理。严格按照业务系统操作流程进行业务系统操作,坚持做到内外网隔离,确保业务系统数据安全,对调离人员的,账户已及时进行注销处理。此项得1分。

“四个不出村”示范点建设。为落实“四个不出村”示范点建设,我县在城区五个社区选择一个社区作为示范点建设。此项得2分。

资料报送情况。对各乡镇人社所上报材料实行交接考核制度,以确保各种材料上报及时、完整、准确。在向上级报送资料上,我中心每月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准确上报有关材料及报表,全年上报民生工程信息12条,其中被省网站采用1条、县市网站采用的信息3条。此项得6分。

档案管理。我县已于2016年完成省级档案达标验收,并取得优秀档次,在开展档案“回头看”活动中,积极开展评估。此项得2分。

(二)财务管理

账户管理。严格按内控制度规定,设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专户、支出户,并按规定及时将支出户资金归集至财政专户,确保城乡居保基金专款专用。此项得1分。

资金使用规范。在资金使用上,支出依据合规、无虚列项目支出,无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不存在将个人账户储存额用于非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现象。此项得5分。

资金申请审批和审批程序。严格按照资金支出审批程序办理养老金发放申请相关业务。此项得1分。

会计核算。按照2018年新实行的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同时,顺应省级财务系统上线的相关要求,使用安徽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财务管理系统进行会计账务处理,实现会计核算全省统一管理,确保会计记账规范准确。 此项得1分。

过程情况合计得35分。

三、产出情况

(一)项目产出

当年缴费任务完成情况。2020年我县城乡居保参保缴费任务4.65万元,7月初完成上级目标任务100%。年底参保人数4.83万人,缴费完成率103.87%。 此项得10分。

人均缴费情况。2020年我县人均缴费277.6元,此项得7.8分。

上报参保缴费人数误差率。我县每月将系统参保缴费人数与银行实际征收保费人数数据进行逐一比对后上报,所有上报参保缴费零误差。此项得3.5分。

按时发放养老金情况。每月及时办理待遇领取手续,按时发放养老金,截止目前,我县领取待遇人数28925人,养老金发放率达100%。此项的6分。

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情况。经统计,2020年当年到龄人员个人养老金为5.54元。此项得1.9分。

重复领取养老金情况。为预防基金流失,我县城乡居保每月养老金发放均与城镇职工养老金人员进行信息比对,确认无重复领取待遇人员后才进行养老金拨付及发放。2020年以来,我县未发现与职保重复领取情况。此项得2分。

老农保并转任务完成情况。根据省市要求,我县老农保并转工作已于2018年12月份实现清零目标任务。此项得1.5分。

产出情况合计得32.7分。

四、效益情况

(一)项目效益

群众对政策满意度。2020年以来,我县加大城乡居保政策宣传,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群众对政策满意度较高,本年未发生一例群众投诉事件。此项得5分。

群众对工作满意度。我局在入户宣传走访等活动中,随机抽取了部分群众,对城乡居保政策及工作满意度进行了问讯调查,调查结果显示群众对城乡居保政策及工作认可度、满意度高。此项得5分

可持续影响。2020年,我县城乡居保财政专户资金12333.67万元,其中9535.3万元进行定期存款投资,委托上级投资运行2200万元。充分实现财政专户资金的保值增值。在城乡居保机构及人员管理上,我县所辖10个镇,68个村(居),县、乡二级均有单独的办公场所,配有30多名专门从事城乡居保工作的业务人员负责城乡居保相关业务;同时县、镇所需经费均纳入了本级预算中,从而实现统一管理。此项得5分。

效益情况合计得15分。

根据以上自评结果,我县2020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累计得分100.7分。




2020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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