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2020年第一批(调整)和第三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已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根据安徽省扶贫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18号)精神,现将资金项目计划予以公告如下:
一、资金基本情况
我县2020年第一批(调整)和第三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共355万元,其中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68万元,2019年度结余资金7万元,因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0万元安排的庙首林场林区道路项目不具备实施条件,现予以收回重新安排。
二、使用计划
1.基础设施扶贫。共安排市级163万元,结余资金7万元.其中,庙首镇东山村水利灌溉引水沟渠修复项目50万元,庙首镇龙潭河高家段护岸建设项目45万元,庙首镇黄土河新水段护岸建设工程60万元,兴隆镇大礼村黄山冲水库至段村片水渠15万元。
2.产业扶贫。共安排中央资金80万元,市级资金105万元。其中庙首林场珍稀树种苗木繁育圃项目安排中央资金80万元。旌阳镇新庄村名优特色水果项目(二期)安排市级资金30万元,俞村镇仕川村农产品加工厂房建设项目安排市级资金75万元。
三、公告时间
长期公告。
财政局农业股:0563-8602954
扶贫局项目股:0563-2132192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电子邮箱:ahjdfpb@126com
附件:1、关于2020年第一批(调整)和第三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批复
2、旌德县2020年第一批(调整)和第三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表
旌德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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