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综合县税务局、县农水局、县人社局等意见后,将于近期对未完成2017年、2018年年报的市场主体予以清理吊销。
现要求旌德县安达建材有限公司等79家市场主体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完成年报工作,逾期未办理的,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对企业予以吊销。
特此公告。
附件:旌德县2017年、2018年连续2年未年报的市场主体名单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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