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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在14个县开展农业大灾保险试点

发布时间:2017-07-13 11:51 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网站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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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7月11日从省财政厅获悉,安徽省明确在定远、霍邱、无为等14个县(区)开展农业大灾保险试点,推动农业保险“扩面、提标、增品”,加大对适度规模经营农户的农业保险支持力度,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试点在面向全体农户的基本险基础上,推出保障金额覆盖农资、化肥等直接物化成本和地租,面向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专属农业大灾保险产品,提高保险保障水平和赔付金额。

试点地区农业保险由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自愿投保,中央、省、市县财政共补贴保费80%,农户自缴保费20%。 “进一步下调中央财政补贴各类种植业险种的起赔点,在同等受灾情况下,赔付水平至少提高10%。财政加大扶持力度,重在引导农业生产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提升适度经营水平。 ”省财政厅金融处处长姜毅说。 我省明确的试点县还有枞阳县、庐江县、寿县、望江县、涡阳县、宣州区、太和县、贵池区、埇桥区、怀远县、含山县等。试点保险标的为水稻、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针对试点县全体农户,推出保险金额覆盖直接物化成本部分的基础农业保险。针对承包面积为50亩以上的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推出专属农业保险,保障水平覆盖“直接物化成本+地租”,水稻保险金额暂定800元/亩,费率6%,其中:直接物化成本保额为406元/亩,地租保额为394元/亩;小麦保险金额暂定650元/亩,费率4.5%,其中:直接物化成本保额为367元/亩,地租保额为283元/亩;玉米保险金额暂定550元/亩,费率6%,其中:直接物化成本保额为282元/亩,地租保额为268元/亩。(记者 吴量亮 刘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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