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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安徽省供应销售“国Ⅴ”汽油

发布时间:2016-12-28 14:43 来源: 作者:网站管理员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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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从安徽省商务厅获悉,明年1月1日起,我省将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全面供应符合国V标准的车用汽油、车用柴油,升级后的汽油标号由原国Ⅳ标准的93号、97号更换为92号、95号和98号,但柴油标号维持不变。届时,我省所有加油站原则上都要销售国V标准柴油和添加乙醇的国V标准汽油。

从2017年1月1日起,我省将全面供应国Ⅳ标准普通柴油,停止销售低于国Ⅳ标准的普通柴油;2018年1月1日起,全面供应与国V标准车用柴油相同硫含量的普通柴油,停止销售低于国V标准普通柴油。各成品油批发企业不得购进和销售低于国家标准的车用汽、柴油,不得从无成品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销售用于经营用途成品油;成品油零售企业不得销售低于国家油品质量标准的车用汽、柴油,不得向汽车、摩托车等销售普通柴油以及其他非机动车用燃料。除农村加油站(点)及水上加油站(点)外,加油站不得销售普通柴油。

据了解,此次汽、柴油由国Ⅳ标准调整为国V标准后,原来汽油中硫含量指标限值由每公斤50毫克降低至10毫克,锰含量指标限值也由每升0.006克降低至0.002克,烯烃含量从28%降低到了24%,可有效控制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一氧化碳颗粒物排放,从而大幅度降低汽车尾气所带来的PM2.5排放,减轻重金属在发动机内部的沉积,在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对汽车发动机的保护。 据中石化安徽分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国V标准,压缩比大于9.5并且以前加93号汽油的车主,届时可以加95号或者98号;以前加97号的,加98号即可。压缩比小于9.5并且以前加93号的车主,原则上既可以加92号也可以加95号,但建议最好加95号;以前加97号的,加95号或98号均可,而且加国Ⅳ标准油品的客户可自然过渡加国V标准的成品油,不需要清洗油箱油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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