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开展旅游行业对口援助,结对帮扶。要求各涉旅企业应及时深入灾区,与灾区援助帮扶对象(旅游景区、旅游商品生产基地和企业、乡村旅游创建点等)逐一对接,了解受灾情况,稳定灾民情绪,积极开展帮扶活动,帮助企业开展生产自救。积极组织本单位职工捐款捐物支持受灾企业抗灾救灾,切实为帮扶联系对象解决实际困难。
二是要积极组织志愿者救助队伍参与抢险救灾。帮助援助帮扶对象排除积水、清理淤泥、修复水毁设施、排查险工险段,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帮助受灾企业清理被毁物资、生产设备,尽快恢复生产和经营。
三是要建立援助帮扶长效机制。开展结对帮扶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措施。要立足本单位本行业自身优势,积极为受灾企业在生产经营上出点子、指路子,帮助受灾企业提振抗洪救灾信心,快速恢复生产。(县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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