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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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以下简称《指引》)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等文件精神,有效应对国务院办公厅以及省政府办公厅组织的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和抽查,我市决定建立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工作常态化巡查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查范围
(一)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7家)
宣州区人民政府、郎溪县人民政府、广德市人民政府、宁国市人民政府、泾县人民政府、绩溪县人民政府、旌德县人民政府。
(二)市直单位网站(39家)
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粮储局)、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外专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口岸办)、市文旅局(市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统计局、市林业局、市医保局、市机关事务局、市金融监管局(市金融办)、市人防办、市信访局、市扶贫局、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管局、市地震局、市招商合作中心、市供销社、市住房公积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专项网站(2家)
信用中国(安徽宣城)、市数据开放网
(四)政务新媒体
纳入日常监管的市级政务新媒体(包括县(市、区)人民
政府微博微信)
一、巡查时间
市政务新媒体中心采取定时巡查和随机抽查的方式,于每月1-7日对全市范围内的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开展定时巡查,当月的其它时间进行随机抽查。
三、巡查内容
聚焦“信息更新、留言办理、空白栏目、政策解读及关联、敏感词”等领域进行全面巡查。
四、其他要求
(一)市政务新媒体中心安排专人及第三方对巡查范围内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开展检查,并记录存在的问题。
(二)对于巡查中存在的问题,市政务新媒体中心将以整改提示单的形式印发,各单位应自收到整改提示单3日内反馈整改报告;对于巡查结果为单否的单位,市政务新媒体中心将通知相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场整改。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