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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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科技商务经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7 00:00 来源:旌德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 字体:[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全文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旌德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目录(http://www.ahjd.gov.cn/OpennessAnnualReport/showList/795/page_1.html)下载。如需咨询,请与县科技商务经信局办公室联系(旌德县旌阳镇西门北路21号;邮编:242600;联系电话:0563-802255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认真按照《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及时、准确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有序、稳妥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继续深化主动公开信息内容,重点做好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执行公开、结果公开以及特色栏目专题公开等信息的内容保障。二是持续推进政策落实情况,强化权力监督,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提高政策制定和实施的公开透明度,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增强落实执行力,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局政务公开信息共计540条,政策法规125条,重大决策预公开29条,规划计划3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30条,建议提案办理26条,财政资金32条,应急管理19条,精准扶贫情况7条,行政权力运行113条,新闻发布20条,政策解读30条,回应关切15,招标采购12条,监督保障25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2条,其他信息3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除我局已经公开的政府信息外,没有接到其他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主要领导亲自抓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我局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严格落实“三审”制度,以股室为政务公开信息收集人,业务分管领导为审核责任人,办公室专人负责信息发布,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做、有人督,按时保质完成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定期整理我局政策法规、业务工作等方面的信息,经审核后按要求及时在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在解读方式上,综合运用文字、图片、图表等可视化方式,确保公众看得到、看得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部署于旌德县政府网站集群,开设机构概况、政策法规文件及解读、规划计划、财政信息、人事信息、科技项目管理、互动回应、监督保证等栏目,我局办公室负责信息的授权发布,并对发布的信息质量、内容、形式进行规范管理。

(五)监督保障

为进一步规范和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促进各项工作扎实、有效、顺利开展,我局建立健全内容发布、信息安全等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明确专人负责局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不断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021年我局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取得了良好成绩,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局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2021年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深入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 

部分股室对政务公开工作细致程度不够,部分栏目更新不及时。针对此项问题,我局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以公众需求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目标,把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上新的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