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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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7 00:00 来源:旌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体:[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全文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旌德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hjd.gov.cn)查阅或下载。如需咨询,请与发改委办公室联系(旌德县发改委;邮编:242600;联系电话:0563-802124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加强政务大厅和门户网站等公开载体建设,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规范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网站管理有关制度,加强网站管理,进一步完善网站功能,扎实工作,措施有力,提高了公共服务水平和政府工作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委根据省、市、县有关要求,结合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要求,及时对我委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规范、调整和完善。我委累计发布信息461条,其中政策法规信息28条,重大决策预公开22条,人大政协建议提案5条,财政专项资金信息9条,政策解读19条,回应关切5条,政务公开工作监督保障12条等,用户点击量超5.7w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委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2021年度,我委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高度重视,明确职责。为全面落实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要求,中心领导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更新维护政务公开工作。二是信息发布严格落实经办人员编写发布、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复审的“三级审核”制度,确保网站、信息公开网及政务新媒体公开的信息准确。三是加强学习,增强政务公开意识,规范信息采编渠道,定期维护网站信息,确保有效运行,方便查询。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精确规划、标准建设,强化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平台作用,及时准确公布相关政府信息,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及时进行信息资源整合,全面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五)监督保障

建立健全政务平台监督管理制度,坚决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安全责任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格执行先审后发机制,重要稿件反复核校,定期开展工作考核、评议,主动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主动公开的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工作流程还需进一步完善。三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细化。

(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委将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工作,积极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多元化解读,提升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