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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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7 00:00 来源: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字体:[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全文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旌德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hjd.gov.cn)查阅或下载。如需咨询,请与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联系(地址:旌德县旌阳镇西门北路79号,电话:0563-8602711,电子邮箱:jdxhbj@126.com,邮编:2426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36条。政策法规信息60条,重大决策公开24条,规划计划1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52条,建议提案办理5条,机构领导33条,机构设置8条,财政资金5条,财政专项资金8条,部门项目6条,应急管理6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1条,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1条,行政权力运行180条,行政执法公示12条,招标采购12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67条,新闻发布8条,政策解读13条,回应关切11条,监督保障13条,精准脱贫6条,人事信息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局办公室作为局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和工作协调机构,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各股室负责本科室业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局主要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科室负责人和信息发布人为直接责任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完善县政府网生态环境分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相关栏目内容,做好信息发布的审核;二是充分发挥12319电话热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审批窗口作用,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热点、群众政策咨询、意见建议、诉求举报等。充分发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部门网页第一平台的作用,真正为群众提供了最直接、最便捷的服务。

(五)监督保障

我局积极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自学新条例、积极参加上级关于新条例的相关培训学习,还通过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组织内设股室和二级机构学习新条例。

根据新条例的相关要求,今年以来我局调整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统计制度和社会评议制度,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形式和责任部门进一步进行了明确,通过建章立制,进一步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2021年我局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取得了良好成绩,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局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

2021年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县生态环境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宣传信息内容有待丰富,时效性和互动性有待加强,信息公开存在一定程度上的片面性和局部性;二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内容不够丰富。

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抓好公开平台建设,对发布信息进行科学分类、及时更新,确保内容准确权威。二是继续加大生态环境质量、环保督察整改、污染防治攻坚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宣传工作成效,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宣传贯彻,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环节的有机衔接。四是牢固树立公开意识,切实增强主动公开信息理念。五是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