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云乐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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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云乐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7 00:00 来源:旌德县云乐镇政府 字体:[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全文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如需咨询,请与云乐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旌德县云乐镇人民政府;邮编:242600;联系电话:0563-8681515)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云乐镇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县委县政府积极推进法治政府、透明政府建设,切实保障好人民群众的监督权、知情权和表达权,全面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信息公开职能作用,全面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持续做好测评整改、信息报送等常态化工作任务,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不断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

1.抓好各类规划公开。积极公开我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年度计划安排及执行情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各类规划修编情况,同时做好各类规划解读工作。

2.抓好财政信息公开。按照县主管部门要求发布惠农补贴、财政专项资金、政府债权债务等信息,财政信息规范化标准化得到进一步提升。同时及时发布各类惠农补贴政策,并推动各村发布补贴、政策等信息,公开影响范围持续扩大。

4.抓好其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做好我镇项目公开、社会救助、社会保障、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财政信息公开。

5.提高政策解读水平。严格按照政策解读要素要求开展政策解读,采取简明问答、图表图解、等多元化形式对本乡镇政策进行解读,方便群众解惑。

6.切实加强回应关切。围绕疫情防控、社会治安、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方面加大主动公开和回应关切力度,切实提高便民程度。

7.提升基层公开水平。一是建立标准规范。全面梳理主动公开目录清单,。二是完善流程制度。进一步梳理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在县政务公开办指导下进一步建立健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制度体系;三是推进村级政务公开。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向村和社区延伸,做好村级公开工作,应公开尽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度,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全年全镇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1年,我镇进一步落实县政府信息公开中心要求,加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管理,明确专人负责,明确部分分工协作,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促进信息发布内容以及审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强化已发布信息的常态化核查工作。重点排查个人隐私信息、错敏词等情况,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强化信息发布形式多样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镇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把镇政府网站作为第一信息源,在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在线服务、公众互动等方面做细、做实。我镇结合“互联网+政务公开”和皖事通APP推广,对惠民政策、项目工程、村级财务和基层政务等栏目,邀请群众参与。不仅提高了政府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质量,还提升了政府公信力。提高政务公开发布效率。今年以来根据省政务公开办的具体要求,在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重新整合基层政务公开板块内容,对原来的多项内容删繁就简形成集合以系统性、规范性、标准性为一体的新型基层政务公开模式,有效的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效率。

(五)监督保障

及时完成问题整改。围绕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反馈问题,第一时间完成整改并反馈整改情况,从问题整改中不断汲取经验,减少重复性的问题整改,确保整改实效。完善社会评议机制。多渠道监督,坚持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体系,通过举报电话、投诉窗口、监督信箱等渠道,推进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积极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群众呼声、解决存在问题。完善考核制度。明确考核范围、内容、标准和程序步骤。完善责任追究机制。明确机关各科室及各镇直单位在政务公开的各个工作环节中的职责,对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的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损害群众合法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应责任。

 2021年我镇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取得了良好成绩,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镇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2021年我镇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政策解读方面。解读人员对政策解读的要求了解不够全面,本级政策解读质量不高;解读形式主要为文字解读,形式较为单一。下一步,我镇将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策解读相关知识的学习,提高解读质量,丰富解读形式。

 2.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方面。政府网站“两化”领域建设及公开做到常态化开展,但村(居)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还需进一步加强。结合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加强学习交流,依托镇、村两级政务公开栏、微信、板凳会、议事角等渠道加大对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