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全文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旌德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hjd.gov.cn)查阅或下载。如需咨询,请与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旌德县政务新县1号楼;邮编:242600;联系电话:0563-802439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旌德县政府办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公开理念,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决策部署,强化工作部署,创新公开方式,全年各项工作任务扎实开展、稳步推进。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坚持权责透明,推动信息公开。做好各类规划主动公开,开设“旌德县规划蓝图”专题,主动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五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等,同时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充分展示“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接续奋斗历程。同时印发旌德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将各类规划发布、财务信息公开、疫情防控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基层政务公开等工作分解落实到具体乡镇、部门。
2.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开设“六稳”“六保”、“双招双引”专题,对今年出台的“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发展政策”、“优化金融服务支持经济发展”等政策文件细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聚焦重大政策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关联同步。认真核查已作出的承诺落实及公开情况,增强回应主动性,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房地产金融、环境污染、生态破坏、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3.打造“旌牌管家”服务品牌,做好对企服务。完善“预约+延时+上门”服务工作机制,推行企业群众预约延时服务“零拒绝”、企业上门服务常态化,主动深入到有业务联系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宣讲惠企利民优惠政策、了解企业发展中的需求和困难、听取企业评价及征求改进服务的意见建议等。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开通企业审批“绿色通道”,聚焦流程再造,完善企业开办互联网“一站式”服务大厅设置,企业开办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按照“依法合规、应放尽放、权责一致、承接有序”原则,对符合代办条件的项目,提供全程免费代办服务。
2021年,全年公开各类信息7916条。其中基层政府信息公开2003条、政策法规32条、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238条、政府会议59条、建议提案办理180条、行政权力运行710条、新闻发布15条、政策解读48条、回应关切110条 监督保障56条。官方微信公众号“旌德县人民政府发布”全年发布信息2061条,官方微博“旌德发布V ”全年发布信息1481条,官方抖音号“旌声旌事”全年发布新信息54 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办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及时修订线上、线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6件,其中在线申请2件,信函邮寄申请4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办结率100%,切实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未向社会公众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有关的费用,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政策文件发文文号、成文日期和发布日期等信息的填写,从信息发布的起点规范发布质量,由县司法局牵头,系统梳理全县政府及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汇总目录予以公布,按照政务信息管理要求,集中统一对外公开保留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拟修改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废止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对保障性住房、医疗卫生等26个领域进行目录优化与调整,增强可操作性、实效性。以省市政务公开示范区和示范点创建为抓手,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升级。落实《安徽省县级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规范》要求。
二是升级改造旌德县政务公开专区,通过一体机、查询电脑等自助终端打造政策发布、解读、咨询、服务为一体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同时专区还配备了依申请公开自助终端等功能。
三是指导村民委员会编制公开事项清单,使县、乡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有效衔接,同时通过村务公开衔接专栏和政务新媒体,公开两委分工、村级财务、社会保障、义务教育等涉及基层群众利益方面的内容。
(五)监督保障
一是完善考核评议机制,提高考核的针对性和科学性,明确考核的范围、标准、环节、程序,强化结果运用。利用第三方机构评估、民意调查、网上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基层政务公开社会评议,聚焦群众需求,完善公开方式,提升公开质量。
二是针对基层缺乏稳定专职人员,人才培养明显滞后于工作需要的情况,加强对各镇、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指导,通过微信工作群及时对信息员、管理员实行动态管理,远程指导全县各单位业务开展。
三是分层分级分类开展业务轮训,精心组织安排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活动,不断增强从业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着力建设一支熟悉法规政策、业务流程,熟悉目录体系与指标要求的政务公开队伍。共举办政务公开培训5次,累计200余人次参加。
2021年我办政务公开考核成绩优秀,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办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2021年我办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9 | 14 | 59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5 | 0 | 0 | 0 | 0 | 0 | 5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6 | 0 | 0 | 0 | 0 | 0 | 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重大决策制定法定程序中听取公众意见的形式不够丰富灵活;二是政策宣传解读形式还不够丰富;三是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不稳定,流动性较大,专业能力不足普遍存在。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对征求意见收集采纳情况的公开力度并与对应信息进行关联,增加公众的参与度,提高政策制定透明度。二是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重大政策,对政策文件、会议活动信息创新解读方式,丰富呈现形式,善于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等形式。三是不断提升全县政务公开队伍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落地、落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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