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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旌德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18 00:00 来源: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字体:[ ]

 

2015年,旌德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将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领导,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作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运行,推动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各乡镇、县直部门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明确了具体分工,初步建立了县、乡(镇)两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

   (二)创新举措,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2015年,我县在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全面整合信息资源,以“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医疗卫生”、“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公共监管”、“公共资源配置”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重点,突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内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有创新举措,有效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作用。

(三)加强督促调度,促进规范发展

一是坚持定期研究部署,每季度对各公开单位分管领导进行调度。二是坚持每季度就各单位公开情况开展通报。三是坚持定期抽查和不定期走访的方式督查政府公开工作。

(四)开展培训指导,促进业务提升

一是开展分类培训。县政府信息中心逐个栏目讲解提示公开内容的要素支撑,帮助信息发布员准确理解栏目内容。二是组织辅导答疑。针对一些单位在推进重点工作落实中遇到的共性问题,县政府信息中心进行认真辅导,进行面对面的个别讲解,认真解难答疑,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三是加强网上监测督促。县政府信息中心人员在规定完成时限内,及时监测信息发布及栏目内容更新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一是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2015年,我县对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升级改版,实现了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县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资源共享,同时政务信息发布的载体进一步优化,更便于公众查阅了解相关的政务信息,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二是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全面整合信息资源,以财政预决算、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征地拆迁、价格收费、政府采购、医疗卫生等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做到及时、全面、准确、规范地发布相关政务信息,最大程度地满足社会各方面对政府信息的需求,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准确性和公正性,树立政府信息的公信度。三是各乡镇、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明显提升。各单位信息公开条数逐渐增加,信息公开内容逐步深化,信息发布的质量不断提升,取得良好成效。截止20151231日,旌德县各公开主体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000余条,信息发布量较往年大幅上升。2015年,没有发布过任何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在旌德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首页上开辟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专栏,及时向社会公开“旌德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旌德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登记表”等相关信息,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按照“谁生成、谁公开、谁答复”的原则,我县根据实际,对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答复等流程进行科学设置,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求予以答复的问题和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要求相关单位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2015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为信函申请,已按要求及时办理,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公开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度,我县无信息公开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2015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上稳步推进,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参差不齐,造成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不平衡。二是部分单位发布信息发布不规范、不完整,发布的信息和目录不匹配,缺少核心元数据,栏目空白较为严重。三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

四、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

2016年我县将根据省市政务公开办的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进一步理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适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常态。依据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健全完善考评制度,严格督查考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每月不定期组织人员检查督查,按季度公布测评成绩,全面掌握工作进度并督促工作开展。三是突出信息公开重点,特别是公众高度关注的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监管”、“公共服务”、“公共资源配置”等重点领域的权威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和全面。四是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主动公开与保密审查相结合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内容,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决策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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