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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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4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3-09 00:00 来源: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五个方面的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411日起20141231止。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4年,我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廉政、勤政的基本要求,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讲求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社会提供方便、快捷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正职领导任组长、副职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从机构上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推进、组织、协调、指导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落实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列入年度经费预算。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委按要求制定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年度工作报告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机制,主动接受上级部门、市监察机关、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为方便广大群众和业主办事,我委编制和更新了旌德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办事指南。根据《条例》的要求,除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之外,凡与住房建设、城乡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公开的内容:一是住建委机构主要职能、机构领导成员及分工;二是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政策法规;三是我委的办证程序及服务流程、相关收费、咨询电话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

1、以服务窗口为载体公开政府信息。充分利用行政审批政务大厅,通过印发办事手册,以及设立政务公开专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为群众提供常年的便利服务,让各职能部门的运作情况置于“阳光”下,防止了“暗箱”操作等问题。

2、以会议或文件为载体公开政府信息。在内部,我委主要通过会议或文件等方式向全体干部职工公开各类政府信息。积极认真办理“两会”议案、提案,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与代表委员沟通也是我们宣传相关政策和听取意见建议的过程。

(五)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情况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组织各科室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积极参加县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掌握了公开指南、公开目录编制及公开程序、网上平台等内容,在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的同时,还积极地向广大干部职工传达有关文件精神,使全委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要求等有了深入的了解,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信息公开概况

我委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加强监督、勤政廉政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同时拓宽公开渠道,使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2014年,全年在政府信息网上公布信息235条,编制动态要闻47期,建设信息12期。在旌德县住房城乡建设网站上开辟了政务公开专栏,对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审批、许可、备案、移交等政务信息做到了及时、规范、全面公开。

(二)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完善载体建设,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实效性

在通过多种形式进行信息公开的同时,广泛征求社会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了解群众需求,努力改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方式方法,不断完善载体建设,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性。

一是完善载体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信息公开。在旌德县住房城乡建设网站、委办公楼分别设置了政务公开栏、财务公开栏,将机关主要职责、办事程序和时限、城市建设发展重点资金及项目审计进行了全面公开。同时,充分运用动态要闻、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媒体等载体,及时公开有关规章制度、工程建设和工作情况,为广大市民提供了公开、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

二是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城乡建设委窗口。窗口单位通过办理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等形式,简便灵活地向个人或企业公开政务信息,并向个人或企业提供办事指南、表格下载、办证预审、办理查询等多项电子政务服务,对审批事项办事流程、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结果等进行动态公开。

三是积极参与 “12345”政府服务热线、“政民互动”等互动栏目,了解社情民意。对互动栏目做到专人分管,责任到人,同时制定相关办理制度,认真办理,及时反馈和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均按要求及时办理,按时办理率达100%

三、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我委在推进信息公开的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及加强监督方面仍需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为更好地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4年我委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针对《条例》实施中需要解决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等方面的关系,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发布的各项制度,保证政府信息发布的及时、全面、系统和常态化。

(二)进一步深化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完善系统平台建设,整合行政审批流程,规范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和实时监督。进一步推进网上审批系统运行,加强政务权力网上运行监察;加强信息公开目录建设,对局网站和信息公开栏目进行改版和信息整合,重点抓好办事服务、网上查询、网上审批、互动系统等服务功能的完善。根据全年工作重点开设专题栏目,丰富公开内容和范围,方便公众查询。

(三)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我委产生的各类政府信息,及时提供更新,定期维护和复查,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加快推进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