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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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司法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3-09 00:00 来源:旌德县司法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本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

2014年,县司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在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制度、明确责任,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模式,实行信息公开审批制度,信息公开工作准确、全面,已走上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轨道。局办公室主要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工作已融入到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中。同时我局把政务公开意义、要求等内容列入局机关干部日常学习内容,利用局内外网、周一学习例会、组织干部参加培训等多种途径和方式,既方便司法干部职工日常学习,也给群众网上浏览咨询提供了清晰的平台。公开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 全年向县信息公开网公开信息100余条。全年被省政府法制办网站采用信息12条,市政府法制办网站采用3条。我局还通过本局的主页旌德县司法行政网进行信息的发布(http://www.xcsf.gov.cn/jdsfj/),同时还通过《安徽法制报》、《宣城日报》、旌德县先锋网等公共传播媒体发布了相关信息。

今年还结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清理工作,对本单位的所有职权进行了梳理,在经过县“两单办”四审过后,将旌德县司法局的权力目录、廉政风险点和工作流程图全部进行了公布,方便群众阅览。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我局在网站首页设置了信息公开申请栏目,同时接受信函、电报、传真申请和现场申请。本年度截止报告日,我局没有收到通过以上方式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要求。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本年度截止报告日,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在本系统内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督促力度还有待加强,二是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有的信息公开不够及时、迅速。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准备采取如下解决办法:

一是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的规范完善。对公开的形式、内容、时限、程序、监督和运行机制等进一步规范,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强化政务公开的规范运作,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档次和水平。

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审批和发布流程,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按各项规定和制度,在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基础上,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迅速及时地公开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三是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的监督力度。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坚持把政务公开与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将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化,使之真正成为推动我局工作质量和水平提升的基础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