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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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安监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2-13 00:00 来源:旌德县应急管理局 字体:[ ]

 

2014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程序、深化公开内容、明确公开重点、创新公开形式,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和准确性。按照《条例》要求,向社会公布我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11日起至2014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旌德县安监局联系(邮编:242600;电话:0563-8602229;传真:0563-8602229)。
        一、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治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201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扎实加强党务公开,推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完善门户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强网站建设、优化网站栏目、完善公开方式、拓展公开渠道、扩大网站容量、增强网上互动。专题开设党务公开栏目,并及时更新内容、公开信息,对于我局领导和股室人员的工作变动等信息及时在局网站上予以更新,对日常各项工作及时报道。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14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8条,月均14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及相关保密法律法规、办理时限等要求,通过网络、信件、传真、当面递交申请等多种形式接受信息公开申请,为社会公众申请政府公开信息提供便利。 
   三、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都要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先由各股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再报局办公室审核,然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主要领导审签。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通过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县政府的检查督导。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信息公开方面,我局与该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务、党务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深入,信息公开尺度的把握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已认真研究。一是加强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落实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制度。二是加强局各股室相关负责人信息编制业务技能培训,提高信息报送水平,及时更新上传信息,做到公开信息全面、准确、及时。三是完善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局信息公开范围,准确把握公开尺度,不断提高我局信息公开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