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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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本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
2013年,县司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在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制度、明确责任,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模式,实行信息公开审批制度,信息公开工作准确、全面,已走上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3年, 全年向县信息公开网公开信息40余条。全年被省政府法制办网站采用信息10条,市政府法制办网站采用4条。我局还通过本局的主页旌德县司法行政网进行信息的发布(http://www.xcsf.gov.cn/jdsfj/),同时还通过《安徽法制报》、《宣城日报》、旌德县先锋网等公共传播媒体发布了相关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我局在网站首页设置了信息公开申请栏目,同时接受信函、电报、传真申请和现场申请。本年度截止报告日,我局没有收到通过以上方式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要求。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本年度截止报告日,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在本系统内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督促力度还有待加强,各股处室和各基层司法所对信息的报送与公开工作还不够重视。二是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有的信息公开不够及时、迅速。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准备采取如下解决办法:
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督促,做好本系统内政府信息收集工作,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二是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按各项规定和制度,在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基础上,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审批和发布流程,迅速及时地公开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2014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