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蔡家桥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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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家桥镇政府信息公开2013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4-03-26 00:00 来源:旌德县蔡家桥镇政府 字体:[ ]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现公布蔡家桥镇人民政府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蔡家桥镇人民政府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蔡家桥镇人民政府联系。

 一、概述

    2013年,蔡家桥镇党政办切实担负起推进蔡家桥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进一步落实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规定。按照有关文件精神,通过对镇内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统一文件规范,编制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向县政府提交了我镇可公开规范性文件电子版,做好公开信息公布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建设情况。为加强对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具体工作人员1名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定办公室是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部门,镇纪委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行政检查。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工作规程,规范了公开责任主体和发布程序。建立了情况通报制度和依申请公开第一时间上报制度。

(四)进一步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实到位。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坚持定期对各村集中公开和分别公开信息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效果、群众满意度、群众意见和投诉处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让各村及时了解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采取措施改进工作。我镇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指导,坚决纠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为,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全面、真实,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及年度目标的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蔡家桥镇人民政府党政办主要通过镇政府信息公开栏和便民服务中心方式主动公开我镇政府信息。我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职责和法定程序重点公开了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政务活动情况、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情况、政府机构和人事管理情况、本地新闻、工作动态、法规公文、计划总结、其他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镇政府办公室2013全年没收到公众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3年,我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文件资料全部予以免费。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经过一年的努力,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进展,但还不能全面满足我镇经济社会建设和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需要进一步改进完善。主要表现: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不大。个别村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足够的认识,进展不一,导致信息公开工作进度缓慢。

 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不多。受财力、人力的限制,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受到制约,目前政府信息除在便民中心和公开栏上公开外,没有更多的形式方便群众获取更多更新的信息。

 2013年,我们将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计划把工作往实处做、往深处做、往细处做,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信息公开: 

 一是加大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努力营造政府信息公开良好氛围。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更多的人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争取得到更多的理解与支持。同时加大督办力度,认真梳理信息目录,及时公布信息,丰富公开内容,切实做到信息公开的内容常换常新。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使全镇都能及时学习条例内容,并进一步完成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公开内容。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已开通,但形式单一、内容简单,还不能突出政府的透明度。计划派专人维护网站,并要求及时报送相关公开内容,督促维护人员及时更新相关信息,进一步完善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积极争取财政资金的投入,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社会单位及时了解政府信息,有针对性开展工作,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予以公开。进一步加强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强化基层公开责任,丰富基层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上报制等自创的工作制度,规范公开程序,创新工作方式,努力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