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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应急管理局政务舆情回应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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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上级精神要求,建立健全我局政务舆情回应机制,加强重大舆情回应督办工作,确保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及社会热点事件时不失声、不缺位,特制定本制度。

一、政务舆情回应重点 需重点回应的政务舆情是:

(一)对政府及其部门重大政策措施存在误解误读的。

(二)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且产生较大影响的。

(三)涉及民生领域严重冲击道德底线的。

(四)涉及突发事件处置和自然灾害应对的。

(五)上级政府要求下级政府主动回应的。

二、政务舆情监测 安排专人和力量负责监测、收集涉及本地、本部门的政务舆情,通过巡查即时掌握了解舆情动态。监测过程中,发现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造谣传谣行为,相关部门在及时回应的同时,应将有关情况和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网络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三、政务舆情报送 发现重大政务舆情时,要第一时间向宣传部门、 网信部门报告,同时向县政府信息公开中心报告;一般性政务舆情,与网信部门沟通,同时向县政府信息公开中心报告。

四、政务舆情回应责任主体。

(一)特别重大的政务舆情,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指导、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做好舆情回应工作。

(二)按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回应,涉事责任部门是第一主体,本级政府办公室要会同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三)涉事责任部门实行垂直管理的,上级部门办公室会同政府办公室和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四)涉及多个部门的政务舆情,由镇政府办公室确定牵头部门,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回应工作,部门之间应加强沟通协商,确保回应的信息准确一致,镇政府办公室会同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工作。

五、政务舆情回应及处置。

负责回应处置的部门要在第一时间收集汇总事件权威信息,在宣传部门指导下,按照分级响应预案对政务舆情做出回应及处置。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做好督促检查。 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原则上要在1 小时内首次信息发布,24 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其他政务舆情应在 48 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

六、政务舆情督查与问责。

镇政府办公室会同宣传部门每半年以政务舆情回应制度、回应机制、回应效果为重点开展督查,推广交流好的经验做法。政务舆情回应纳入政务公开工作年度考核,对以下情况予以问责:

(一)对工作消极、不作为且整改不到位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通报并约谈。

(二)对因回应不及时、不主动、不到位导致政务舆情升级的单位和责任人,视情采取通报、问责等形式予以惩戒。

(三)对不按照规定公开政务,侵犯群众知情权且情节较重的,会同监察机关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七、本制度自公布日期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