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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民政局政府信息统计报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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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准确掌握我局政府信息发布情况,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统计范围:局机关各科室。

二、组织实施: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局机关各科室负责本科室的政府信息统计和统计表报送工作。

三、报送要求:局机关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格。

四、本制度由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