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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2022-06-03 10:56
  • 发布文号

    旌教〔2022〕35号
  • 关键词

  • 有效性

    有效
  • 信息来源

    旌德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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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旌德县2022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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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旌德县2022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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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

    现将《旌德县2022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旌德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6月1日    

 

旌德县2022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省市县《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教育部统一部署,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要求,规范招生入学行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维护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招生原则

(一)依法入学原则:凡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城区小学、初中以适龄儿童少年和法定监护人户籍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为依据,实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

(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公示制度、咨询制度、社会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阳光招生”。

三、招生计划

梓阳学校初中部(七年级):14个班700人。

梓阳学校小学部(一年级):7个班315人。

高铁新区学校(梓阳分校 一年级):5个班225人。

旌阳一小(一年级):5个班225人。

新桥中心小学(一年级):1个班45人。

四、招生范围

梓阳学校初中部招生范围:旌阳镇、版书镇、云乐镇。

梓阳学校小学部招生范围:旌阳镇城区徽水河—白沙河以东以北,旌阳镇凫秀行政村、簧嘉行政村。

高铁新区学校(梓阳分校)小学部招生范围:旌阳镇城区解放街以西、胜利西路以南—徽水河以西,版书镇白沙行政村、江坑行政村、龙川行政村、南关行政村。

旌阳一小招生范围:旌阳镇城区徽水河—白沙河以西以南、解放街以东、胜利西路以北—徽水河以东。旌阳镇新庄行政村、霞溪行政村、浩庒行政村。

新桥中心小学招生范围:旌阳镇凫山行政村、华丰行政村、柳溪行政村、新桥社区、北门社区部分(原新光村)。

根据近两年城区小学招生情况,为方便学生就近入学,原梓阳学校与旌阳一小共同招生区域的适龄儿童原则上由旌阳一小招生。梓阳学校、旌阳一小共同招生区域为:旌阳镇城区徽水河—白沙河以东以北,城东路以西,河东路以南。

香格里拉、名人苑、华都苑、凤凰国际等小区有意愿到旌阳一小就读的适龄儿童,旌阳一小可以招生。

五、招生办法

(一)学区内适龄儿童入学

学区内适龄儿童,凭其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的具有完全产权的住宅产权证明、户口簿到学区学校登记入学

1、学生在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免试划片入学。学生的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父母)的户籍、实际居住地相一致。确认实际居住地(家庭住址)以法定监护人户口、房屋产权证地址为准。法定监护人(父母)户口不在一起的,以与学生实际居住在一起的父亲或母亲的户口、房屋产权证地址为准。

2、因特殊情况造成户口与实际居住地分离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1)拆迁户需提供拆迁协议书和原房卡等原始证明材料,按拆迁协议安置地所辖片区学校入学。

2)本城区户口租房的,需出具县房地产登记管理处批准的《房屋租赁许可证》,在所辖片区学校入学。

3)已入住新购住房、户口未入的,凭房屋产权证以及实际入住相关凭证,在居住地片区学校入学。

3、父母离异的学生,以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为依据,并以实际法定监护人的实际居住地为准。

(二)政策保障入学

1、来旌德投资商和军人子女、异地安置的退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等凭相关证件资料,按照相关政策安排入学。

2、切实保障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无法接受普通教育学习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可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三)随迁子女入学

1、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包括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其他外来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持父母工作单位证明和公安局登记的居住证等证件,可到相关学校就读。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1)在城区经商或务工证明:经商办企业人员出示工商执照,务工人员出示与用人单位签定的、由人社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2)居住证: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旌阳镇城区的有效居住证明;(3)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和身份证。

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在城区购房定居(以房屋产权证以及实际入住相关凭证为准),学生本人有法定监护人监护的,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按划片区域入学。

经商、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与本地户籍学生同等对待,做到“七个相同”,即:同进公办学校、同编班级、同等义保机制保障、同一免费标准、同样评先评优、同享贫困生资助、同样升学政策。

2、梓阳学校、高铁新区学校(梓阳分校)、旌阳一小、新桥中心小学均承担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任务。随迁子女入学,先征求入学志愿,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人数的学校,随迁子女学生可直接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学校,随迁子女学生以随机派位的方式进行调剂。

六、招生顺序

1、优先安排户口簿与房屋产权证相统一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户口簿的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房屋产权证的持有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政策保障人员子女入学。

2、其次安排只有房屋产权证(房屋产权证的持有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即父母;车库、过道房、租房居住不在其列)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3、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七、有关要求

(一)严格招生纪律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关系到我县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大事。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招生工作顺利推进。

1、严明招生纪律。各招生学校以及招生工作人员要规范招生行为,坚决杜绝以钱招生、以权招生。要严格按划定的区域进行招生,不得在招生和分班的过程中举行书面考试、面试或其它形式的变相考试,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将追究学校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继续使用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报名登记系统,采取“线下预审、线上登记校验,线上线下报名同步进行”办法。一年级适龄儿童家长要根据本招生方案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系统为子女完成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网址:http://ahrx.ahjygl.gov.cn/portal或关注“安徽省教育厅服务号”微信公众号。

2、规范收费行为。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严格按照物价、财政、教育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对乱收费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严格控制班额。小学每班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初中每班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举办重点班、实验班、特长班等。

(二)加强招生宣传

各中小学要做好招生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宣传各项招生政策,增加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推进。全面推行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做到招生办法、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入学资格、报名时间、报名材料、录取结果“七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学籍管理

严格执行《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通知》(县教体局等十部门 旌教〔2020〕85号)、《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县教体局 旌教〔2022〕34号)。各中小学要按照省教育厅学籍管理的统一规定,为新生注册学籍,并采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建立学生电子学籍档案。起始年级未在本片区就读,中途要求转回的,可凭监护人房产证、户口簿、转学证明等材料于每学期开学或结束前1周到片区学校提出申请,在片区学校班级未达到省定班额上限的前提下,可安排转学。学期中途一般不受理转学申请,毕业年级一般不予转学。转学生必须及时办理转学手续。学籍管理严格按照“一生一籍、人籍一致”的要求执行,禁止学生学籍与就读的学校分离、与就读年级分离。

    附件:旌德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