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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专栏)
索引号: 123131313113213/202305-00126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发布
发文机关: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体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成文日期: 2023-05-08 发布日期: 2023-05-08
发文字号: 政办〔2023〕21号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旌德县亩均效益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旌德县科技商务经信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63-8023824
索引号: 123131313113213/202305-00126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发布
发文机关: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体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成文日期: 2023-05-08
发布日期: 2023-05-08
发文字号: 政办〔2023〕21号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旌德县亩均效益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旌德县科技商务经信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63-8023824

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旌德县亩均效益评价

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办〔202321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现将《旌德县亩均效益评价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58        

 

旌德县亩均效益评价实施方案

 

为持续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落实省市亩均效益评价工作要求优化分类评价体系,进一步推进资源要素高效配置,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近年我县工业企业分类评价工作实际,现将亩均效益评价实施方案修订如下:

一、评价范围

(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占地5亩(含)以上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不包括供电、给排水、燃气、垃圾焚烧、污水处理等公益性企业)

对新设立企业、首次新供地企业、实施主体搬迁企业、兼并重组企业及其他暂不适宜纳入评价的企业可列入过渡期(新供地项目建设完成后投产不满3年的企业、新设立企业投产未满3年的)。过渡期企业由所在乡镇、园区在评价工作规定的时间内,汇总行文报县亩均办备案。

二、评价体系

(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均税收、亩均营业收入、研究与实验发展经费占营业收入比重、单位能耗营业收入、全员劳动生产率、亩均技术改造投资6项评价指标,基准分值分别为40分、25分、12分、10分、8分、5分。

企业综合素质附加指标及分值:

序号

加分项

加分细则

数据来源

1

品牌

国家级5分、省级2

县市场监管局

2

质量

中国质量奖5分、省政府质量奖2分、市政府质量奖

1

县市场监管局

3

高新技术企业

3

县科技商务经信局

4

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企业

国家级5分、省级3分、

市级2

县科技商务经信局

5

绿色工厂、

智能工厂、工业互联网示范(标杆)企业

国家级5分、省级2分、

市级1

县科技商务经信局

6

研发机构

国家级5分、省级2分、

市级1

县发改委、

县科技商务经信局

7

企业上市

A股上市5

县财政局(金融监管局)

8

院士工作站

博士后工作站

院士工作站3分、博士后

工作站1

县科技商务经信局、县人社局

9

“揭榜挂帅”专项

国家级5分、省级2

县科技商务经信局


注:同一类别加分项按照不重复和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各类荣誉(证书)有效期为参评年度11日-1231日。

(二)占地5亩(含)以上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亩均税收、亩均营业收入、单位能耗营业收入3项指标,基准分值分别为60分、20分、20分。

三、计算公式

企业得分为每项指标数据得分之和,加上附加分值,附加分值最高不超过15分。

单项指标得分=单项指标权重×〔20+80×(企业本值-最小值)/(最大值-最小值)〕/100;

企业综合评价总得分=单项指标得分+附加分值。

四、评价分类

A 类为优先发展类。指资源环境效益好、税收贡献大的企业。具体标准:总得分位列全县前20%(含,下同)的规上企业及位列全县前10%的规下企业。

B 类为鼓励提升类。指效益相对较好,但发展水平有待提升的企业。具体标准:总得分位列全县20%-65%的规上企业及位列全县10%-60%的规下企业。

C 类为规范转型类。指效益与贡献相对较差,需进行改造提升的企业。具体标准:总得分位列全县65%-95%的规上企业及位列全县60%-95%的规下企业。

D 类为调控帮扶类。指发展水平落后,综合效益差,环境污染治理水平低下,需重点整治的企业。具体标准:总得分位列全县后5%的规上、规下企业。

五、评选程序

(一)数据汇总。相关职能部门根据综合评价指标采集要求,按时将企业上一年度数据资料录入工业高质量发展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平台数据来源部门详见附件3)。

(二)综合评价。坚持县统筹、部门评价的原则,县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评价,共同完成企业综合评价计算工作,建立一户企业一张“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亩均效益评价体检表”,并发放企业进行核对确认。

(三)结果审核。评价结果经旌德县亩均效益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报县政府审定。

(四)定档公布。6月底前,公布ABCD四类企业,评价结果报市亩均办。

六、结果运用

(一)设置项目准入门槛

加大标准化厂房建设,对招商引资新签约项目,亩均税收低于15万元、亩均固定资产投资低于200万元,省级以上开发区一般不再单独供地;新供地项目容积率原则上不低于1.2

(二)差别化政策运用

各地依据综合评价结果,在资源配置上按照A类优先保障,B类积极支持,C类相对控制,D类严格限制的原则,依法依规制定实施用地、用能、排污等资源要素差别化政策,推进资源要素向综合评价高的企业集聚,提升资源要素利用效率。推动财政奖补差别化政策全覆盖。

1、对A类(优先发展类)

1)各类评奖评优、申报项目优先重点推荐。

2)优先供应土地,优先保障用电、用水需求。

3)优先保障建设项目新增排污总量指标。

4)鼓励其对落后淘汰企业实施收购兼并、资产重组。

5)优先支持金融机构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重点保障信贷需求。

2. 对B类(鼓励提升类)

1)支持申报各类评奖评优、项目等,支持序列在A类企业之后。

2)保障用地、用电、用水需求,支持序列在A类企业之后。

3)支持金融机构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支持序列在A类企业之后。

3. 对CD类(转型帮扶类)

1)原则上不予安排新增工业用地,督促企业充分利用现有土地、厂房、设备资源实施“零增地”技改。

2)“一企一策”实施精准帮扶,坚持综合施策,提高资源要素利用效率。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旌德县亩均效益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县亩均效益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评价等工作。

(二)加强跟踪指导。县亩均效益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对亩均效益评价工作进展情况的跟踪督查、定期通报,及时总结经验,改进不足,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对在工作推进中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严肃督促整改。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评价指标和政策措施的解读说明,引导企业积极主动参与综合评价工作。积极推广经验和典型做法,发布亩均效益领跑者名单,形成全社会积极支持、合力推动企业亩均效益评价的良好氛围和社会环境。

(四)本方案由县亩均效益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旌德县亩均效益评价实施方案(试行)》政办〔202233号同时废止)。如今后该评价方案与省、市最新文件要求有差异但无重大变化的,不再另行研究制定方案,结合实际以县亩均效益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印发年度评价方案(修订版)。

 

附件:1. 旌德县亩均效益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 旌德县工业企业综合评价指标说明

          3. 有关数据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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