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兴隆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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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799J/202112-00050 组配分类: 社会保障
发布机构: 旌德县兴隆镇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办事指南】特困人员供养办事指南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2-03 发布日期: 2021-12-03
索引号: 11341730003260799J/202112-00050
组配分类: 社会保障
发布机构: 旌德县兴隆镇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办事指南】特困人员供养办事指南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2-03
发布日期: 2021-12-03
【办事指南】特困人员供养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1-12-03 09:35 来源:旌德县兴隆镇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办理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一)无劳动能力;

(二)无生活来源;

(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

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二、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主要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劳动能力、生活

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签

署所提供申请材料真实、完整的承诺书,残疾人还应当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申请人及其法定义务人应当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

三、办理时间和地点

(一)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 8:00—12:00    下午 2:30—5:30

(二)办理地点:各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为民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