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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4676G/202106-00003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市审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公民 / 其它
名称: 《关于废止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的决定》(审计署令第13号)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6-08
索引号: 11341700003244676G/202106-00003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市审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公民 / 其它
名称: 《关于废止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的决定》(审计署令第13号)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6-08
《关于废止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的决定》(审计署令第13号)
发布时间:2021-06-08 08:56 来源:市审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13号

《关于废止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的决定》已经2020年9月15日第15次审计署审计长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同意,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审 侯凯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何立峰

      财 刘昆

      住 王蒙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 张工

                          2020年10月9日

 

 

 

 

关于废止建设项目审计处理

暂行规定的决定


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审计署、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废止《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审计署办公厅 2020年10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