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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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1664/202111-00024 组配分类: 发布会实录
发布机构: 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发布会实录】2021年旌德县新闻发布会(旌德县农村危房改造开展情况)通稿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1-18 发布日期: 202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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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发布会实录
发布机构: 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发布会实录】2021年旌德县新闻发布会(旌德县农村危房改造开展情况)通稿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1-18
发布日期: 2021-11-18
【发布会实录】2021年旌德县新闻发布会(旌德县农村危房改造开展情况)通稿
发布时间:2021-11-18 16:33 来源: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发布会主题:旌德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开展情况

二、发 布 单 位:旌德县住建局

三、发布会时间:2021年11月18日上午

四、发布会地点:旌德县政府三楼会议室

五、发布会出席人员: 县住建局党组书记朱园园、总工程师蒋薇、建设股股长吴玉芳

发布人:朱园园

主持人: 汪红潮

六、参加媒体:旌德县融媒体中心、《今日旌德》、旌德政府网、旌德先锋网、旌德新闻网、旌德县人民政府发布、微旌德

七、新闻发布会议程

新闻媒体界的各位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各位出席今天的发布会,今天我发布的主题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重点介绍下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开展情况。

       首先,非常感谢大家对旌德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住建部门按照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的部署,持续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长效机制。  

       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自2016年以来,以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有保障为目标,共完成农村危房改造2584户,中央、省补助资金1318.8万元。其中2018年-2020年完成住房质量提升工程452户,中央、省补助资金367.8万元。  

        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得益于各相关部门的配合,得益于各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得益于广大基层工作者的辛勤努力。为确保危房改造工作顺利实施,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组织保障有力。一是健全组织推动机制。实施危房改造以来,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住建、发改、财政等相关单位为成员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分年度制定下发农村危房改造年度实施方案,对危房改造目标任务、改造标准、实施程序、质量安全、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并把危房改造工作及相关指标纳入了年终考核内容,逐级建立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分级负责,落实责任。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建设质量安全巡查力度,严格控制建房面积,防止群众盲目攀比,保证改造后的房屋面积合适、功能合理,投入资金在贫困户接受范围内,有效遏制了农村低收入群体因改房而致贫的情况。

(二)强化管理,严格程序落实严格按照“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流程实施危房改造,规范危房改造对象的审核审批,实行留痕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同时建立了健全的公示制度,在村务公开栏以及政府网站上对补助对象基本信息进行公示。建立危房改造一户一档资料台账,与危改信息系统录入相匹配,确保危改信息准确。在认定补助对象上,明确农民自筹为改造资金筹措主要渠道,中央、省级财政在筹资政策上适当补助。改造方式主要是原址重建和村民自建模式,遵循拆除重建 D 级危房和修缮加固 C 级危房原则。为确保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六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如下:重建户均补助20000元;修缮加固户均补助6000元;在资金支付方式上,县财政局按照原“一卡通”支付方式,直接打卡到户。

(三)摸清底数,全面鉴定挂牌。在实际工作中,按照身份信息精准、对象认定精准、房屋危险等级精准的要求,根据扶贫、民政、残联部门提供的脱贫户、边缘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五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六类重点对象名单,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逐户开展住房安全性能鉴定。

(四)注重质量,强化安全监管。一是深入群众大力宣传危房改造政策,发放农村建房安全挂图、宣传册600余份,编制农村抗震住宅图集并发放到乡镇免费供农户选择,不断强化群众建房安全意识。二是指导各镇严格按照房屋建设“五个基本”的要求,切实加强危改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管,严格实行现场核查制度,严把竣工验收关口。三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工作专项整改方案》,对危改工程质量安全情况开展全面自查摸排工作,确保房屋质量、住房安全有保证。

(五)畅通渠道,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农村危房改造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持续抓好危改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排查,开展危改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信息月报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和信息线索及时上报;公布农村危房改造举报电话,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答复处理,全面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切实把群众摆到危改工作中来,有效提高了群众满意度。

下一步,我们将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安排工作部署,建立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保障动态监测机制,对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住房返危、新增危房,实施精准改造,确保应改尽改,做到“发现一户,及时改造一户”,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做出积极贡献。

最后祝各位媒体朋友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回答记者提问

1、请介绍一下农村危房改造具体程序?

回答: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中住房安全未保障的,可由农户本人向村委会(社区)提出申请,操作程序共有7个环节。

一是个人提出申请。

二是集体评议。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初定危房改造对象,并予公示。对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农村危房改造申报审批表》。

三是入户审核。镇政府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申请材料,及时进行审查,必要时,可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调查核实。符合申报条件的,报县级政府审批。审查结果要在镇政府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四是审批和公示。县级住建部门汇总各镇情况,将汇总情况登记造册,会同县级乡村振兴局、民政、残联等部门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同时对其住房情况及是否已享受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等进行核实后, 对改造方式、补助资金进行审批。核实发现异议的,应组织到现场复核。

 五是组织实施。根据农户采购能力、建设能力,合理确定改造方式,签订三方协议。对有自建意愿且有能力自建的农户,支持鼓励自行建设,同时加强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对采购能力、施工能力弱的农户,由镇政府组织施工队伍进行帮助建设。

六是竣工验收。

七是资金拨付。竣工验收一批、资金拨付一批,县级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将补助资金足额拨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拨付时间应在竣工验收后30日内,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和滞留。 

2、请问农村危房改造保障对象有哪些?

回答: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对象主要是农村低收入群体等六类对象,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对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

 但已纳入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的,不得重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