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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9322/202111-00108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旌德县庙首镇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 121 号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1-05 发布日期: 2021-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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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旌德县庙首镇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 121 号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1-05
发布日期: 2021-11-05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 121 号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1-05 17:24 来源:旌德县庙首镇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高德宣  代表:

 您(或你们)提出的“关于祥云村垃圾清运费用的建议”的建议、批评、意见,经研究答复如下:

针对代表提出的合理分配和加大农村垃圾清运费用投入的建议,县财政每年安排县级补助配套垃圾处理费用的资金,庙首镇已全部用于镇域内6个村(社区)的环境卫生清扫、环卫基础设施建设、购置环卫设施的使用。下一步,庙首镇将针对各村实际情况,合理配置资金,对偏远村垃圾清运困难的实际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力争对上争取资金,促进全镇农村垃圾清运处理工作,为进一步促进农村人居环境的提升做出努力。

感谢您对我县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批评指导意见。

祝您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答复单位:庙首镇人民政府

2021年7 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