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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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MB1915616K/202104-00062 组配分类: 乡村振兴
发布机构: 旌德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4-12 发布日期: 2021-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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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乡村振兴
发布机构: 旌德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4-12
发布日期: 2021-04-12
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4-12 17:29 来源:旌德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省委组织部  省扶贫办  省财政厅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不摘”的重要指示精神及《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24号)、《财政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财农〔202041号)、《中共安徽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皖发〔201517号)、《安徽省选派帮扶干部管理办法》(皖组通字〔201738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省2021年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以加强党的建设为引领,通过保障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提升帮扶实效,以及探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励试点,提升待遇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筑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斗堡垒。

二、实施内容

1.保障选派帮扶干部工作经费。向乡村振兴重点村等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按规定落实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由县选派协调办统一管理,主要用于办公用品购置、报刊订阅、公务邮寄,以及统一组织或经批准的会议培训、外出考察差旅费等。

2.提升村级组织建设保障水平。建立完善村干部综合考核工作体系,探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励试点。

三、资金筹措

选派帮扶干部年度办公经费由省市县按4:4:2的比例分级承担,其中,省直和中央驻皖单位、皖北三市九县、大别山革命老区、原国家扶贫开发片区县工作队的办公经费由省财政承担。省委组织部按照省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将资金拨付至市、县(区)有关部门,市、县(区)按要求足额筹措、专款专用。

四、工作要求

1.健全工作机制。各级要建立健全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协调推进机制,党委组织部门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精心组织,加强领导。财政、扶贫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要对各项重点任务进行项目化管理,建立工作台帐,定期分析研判,共同推进工作开展。

2.加强工作指导。各地要采取调研、调度等形式,加强工作指导,持续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地方要分级约谈。省委组织部将会同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等单位跟踪工作落实情况,确保落细落地。

3.加强资金监管。市、县(区)组织、财政、扶贫部门要落实资金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经费监管机制,加强经费管理。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的管理由县选派协调办统一负责,定期向省、市选派协调办报告资金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