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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131313113213/202103-00379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旌德县三溪镇政府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印发《三溪镇2021年“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火专项预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3-29 发布日期: 2021-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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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旌德县三溪镇政府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印发《三溪镇2021年“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火专项预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3-29
发布日期: 2021-03-29
关于印发《三溪镇2021年“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火专项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29 10:59 来源:旌德县三溪镇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现将《三溪镇2021年“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火专项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324

抄送:县防火办

三溪镇2021年“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火专项预案

为认真贯彻318日全国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特制定《三溪镇2021年“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火专项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三溪镇人民政府成立清明、五一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领导组,组长贺懿华同志,副组长范伟同志,徐小云同志。成员:林业站,各村(居)主要负责人。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工作目标

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制度,通过采取野外火源管控各项措施,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1、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森林防火区内擅自野外用火;

2、禁止在林内、林缘地区吸烟、上坟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焚香点烛、野炊及野外非法用火;

3、森林防火区内严禁烧荒、点烧秸秆等农事用火;

4、严禁携带取火工具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

5、严禁机动车司乘人员和乘客在森林防火区内向车外抛未灭火源;

6、进入森林防火区车辆、人员应配合接受森林防火检查,自觉履行森林防火义务,遵守森林防火规定。

确保全镇防火不发生森林火灾,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确保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不出问题。

(二)具体任务

1.重点防火区域。各村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巡查值守,力争森林防火重点地区域(三溪镇集镇区、龙头山生态功能区、赤坑山生态功能区、东南山生态功能区、唐山生态功能区、路西风景区、国省县公路沿路)无森林火灾发生。

2.排查隐患。要积极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隐患。在坟墓集中区、连片人工林集中区等森林防火重点区域设置防火检查站,检查、控制人员进山用火,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3应急准备。各村(居)要保持高度战备状态,严阵以待,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森林火灾一旦发生,要及时上报,启动应急预案,科学安全扑救,尽快控制火势,以人为本。

4.防火巡查。动员全村(社区)干部群众、造林大户和生态护林员,开展巡逻防范、定点防守,制止野外用火行为,严管野外火源,减少森林火灾发生。让全镇广大护林员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切实承担起森林防火安全巡护、宣传教育等工作职责。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巡逻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森林防火意识。

5.打击违法。严处林区野外非法用火行为,对林区野外非法用火行为人和森林火灾的肇事者分别依照《森林防火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规定依法及时惩处,警示教育广大群众。

三、具体措施

(一)落实重点地段防控措施。

1.三溪镇集镇区周边及所辖区域的国省县道两侧森林防火工作。三溪镇政府组织领导负责工作方案,林业站具体负责检查督导,由三溪社区、古城村、路西村、霍家桥村、双河村具体负责各自辖区内防火工作。

2.路西风景区森林防火工作。由三溪镇政府组织领导负责工作方案,林业站具体负责检查督导。路西村具体负责。

3、其他重点地区防火工作。各村(居)及其他有林企业、单位、大户,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开展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做到部署周密、安排得当、不留死角。

(二)开展全镇森林防火督查。

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对所联系村(居)开展防火督查。

(三)预警信息发布。

1.微信、短信提醒。发送微信、短信提醒手机用户清明、五一期间注意森林防火。

2.气象预报。通过气象预报平台,及时转发森林防火警示信息。

3.媒体警示。广播站播报森林火险等级和森林火警信息,警示教育群众。对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宣传,对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

(四)开展森林火灾巡逻宣传。

林业站和各村(居)要加强值班备勤,及时处置森林火情,同时开展巡逻宣传活动,使用宣传车播放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内容,加强野外非法用火行为管控力度,及时劝阻制止非法用火行为。

(五)加强值班制度。

清明、五一期间,各村(居)要时刻关注火险预警和高火险等级信息,压实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有火必报、报扑同步”规定,保证运转高效、信息畅通。遇有重要情况及时报告镇林业站。

(六)实行日零报告制度。

从即日起至410日,实行日“零报告”制度,各村<>需在每日下午4时前报告当日防火情况,无火情的平安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