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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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6259/202104-00055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旌德县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通知
名称: 关于印发《旌德县交运局2021年承办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旌交〔2021〕45号
生成日期: 2021-04-26 发布日期: 2021-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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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旌德县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通知
名称: 关于印发《旌德县交运局2021年承办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旌交〔2021〕45号
生成日期: 2021-04-26
发布日期: 2021-04-26
关于印发《旌德县交运局2021年承办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6 15:50 来源:旌德县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局直各相关单位:

现将《旌德县交运局2021年承办县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相关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附:1、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任务分解表;

2、县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须知;

3、建议和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式样;

4、代表建议办理和答复征求意见表;

5、提案办理信息反馈表。


旌德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3月9日

抄送: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政府办。

旌德县交运局2021年承办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方案


为了认真做好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以下简称建议、提案)工作安排,结合我局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确保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按照“两案一议”办理工作要求,找准问题的关键,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着力解决交通运输行业存在的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做好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工作。

二、组织领导

成立县交通运输局办理建议、提案工作领导组,负责办理建议、提案工作的组织指导:

组 长:钱广虎

副组长:倪梅林、孔德宏、余小明、吴冬雷

成 员:杨靖、吴利军、江申贵、王炜、王琪

三、责任分解

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任务分解表(见附件1)。

四、办理程序

(一)建议、提案的交办、拟办。局办公室牵头,按照建议、提案内容根据所属各单位职责进行分解落实;各责任单位具体负责对建议、提案拟出答复意见,报法制监督股初审通过后送达建议人、提案人。

(二)建议、提案的办理。各责任单位要加强与建议、提案人见面沟通,要求从办理前、办理中、办理完三个层面进行走访、沟通、送达,了解代表和委员们的真实意图及初衷,同时积极主动与协办单位进行沟通协调,按照办理建议、提案的有关要求迅速开展相关工作。及时向各分管局领导汇报办理建议和提案的进展情况(包括与建议人、提案人沟通的情况、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办理建议与提案的主要意见)。

(三)建议、提案的答复。各办件按照规定统一格式,认真撰写答复意见,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送分管领导审核后,交局办公室送局主要领导审核后由承办单位负责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书面回复及征求意见、信息反馈;办理完毕后,各责任单位汇总材料报局办公室,局办负责向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政府办进行书面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依法办理。办理建议和提案,是各单位履行法定的职责,改进我局工作作风,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增强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实现人民群众意愿的有效途径。建议、提案答复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注重实效,要实事求是地将问题说明清楚,切忌答非所问,讲空话、套话,语气要诚恳、谦虚,绝不能三言两语,敷衍了事。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专人负责办理,3月20日前将具体办理人员报局办公室。

(三)办理期限。各单位在接办建议、提案后,在5月25日前拟出初步答复意见报审,6月底答复意见送达建议代表和提案委员。如因政策性和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期答复的,需提前以书面形式做出说明,最迟不得超过8月20日。

(四)加强沟通、认真办理。在办理过程中,责任单位应加强与建议代表、提案委员的沟通联系,通过组织座谈、走访等形式听取他们的意见,共同协商解决问题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