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不动产登记
索引号: 113417300032602708/202104-00017 组配分类: 不动产登记
发布机构: 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遗失声明(张九娣)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4-15 发布日期: 2021-04-15
索引号: 113417300032602708/202104-00017
组配分类: 不动产登记
发布机构: 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遗失声明(张九娣)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4-15
发布日期: 2021-04-15
遗失声明(张九娣)
发布时间:2021-04-15 15:43 来源: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我机构对张九娣的房地产权证遗失声明进行公示。有异议者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1年5月1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补发证书。原房地产使用权证(证书号:房地权证旌房字第16011945号)自本次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时失效。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旌德县数据资源局一楼旌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563-2265292
   

遗失声明内容:
   不动产坐落(名称):旌德县旌阳镇徽水人家皖南旅游服务中心107铺

   证书号:房地权证旌房字第16011945号

   权利人:张九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