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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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2708/202104-00015 组配分类: 不动产登记
发布机构: 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遗失声明(王金星)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4-12 发布日期: 2021-04-12
索引号: 113417300032602708/202104-00015
组配分类: 不动产登记
发布机构: 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遗失声明(王金星)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4-12
发布日期: 2021-04-12
遗失声明(王金星)
发布时间:2021-04-12 16:22 来源: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我机构对王金星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声明进行公示。有异议者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14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补发证书。原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证书号:旌集用(2012)字第5172号)自本次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时失效。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旌德县数据资源局一楼旌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563-2265292
   
遗失声明内容:
   
不动产坐落(名称):旌德县南关村钟家组

   证书号:原集体土地使用权证  旌集用(2012)字第5172

  权利人:王金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