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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131313113213/202104-00079 组配分类: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脱贫稳就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4-11 发布日期: 2021-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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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脱贫稳就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4-11
发布日期: 2021-04-11
脱贫稳就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4-11 15:55 来源:安徽民生工程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为深入推进脱贫攻坚战略与乡村振兴战略有序衔接,做好易返贫致贫人口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其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皖政办〔2019〕24号)和2021年民生工作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省全年组织实施脱贫稳就业技能培训1万人次,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

二、培训对象

16周岁到65周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创业意愿、纳入动态监测范围的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以下简称“易返贫致贫人口”)。

三、实施内容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组织易返贫致贫人口参加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鼓励培训机构、企业等根据实际情况开展集中培训、弹性培训、上门培训等多种方式的精准培训,允许通过“插班”培训或“混班”培训方式,组织易返贫致贫人口参加技能培训。对少数易返贫致贫人口的个性化培训需求,达不到集中开班要求或当地没有相应培训条件的,允许按照“一对一”“点对点”方式组织“师带徒”式培训。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就业技能培训工种目录及补贴标准(2019版)》《就业技能培训工种增补目录及补贴标准(2020年)》及各市补充工种目录和补贴标准,给予承训机构、企业或带徒师傅培训补贴。

四、补助政策

易返贫致贫人口参加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享受以下补助政策:伙食补助标准为30元/人•天,交通补助标准为20元/人•天。伙食补助可采取补给培训机构与直补个人相结合的办法,交通补助直补个人。贫困革命老区易返贫致贫人口培训期间的交通、伙食补助标准上浮20%(即每人每天60元)。实际到课率达到总课时80%(含)以上且参加结业考核,无论是否合格,均可享受生活费补贴,并按实际到课天数计发。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加强脱贫稳就业技能培训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重大政治责任,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举措,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出实招、见实效。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主动与财政等部门协调沟通,明确职责分工,共同做好脱贫稳就业技能培训工作。

(二)强化基础管理。培训机构要建立脱贫稳就业技能培训基础台账,作为日常检查、绩效评估和确定培训资格的重要参考依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依托安徽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将培训机构和参训人员全部纳入职业培训信息平台,实行动态实名制管理。

(三)发挥资金效益。发挥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和就业补助资金效益,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不得用于与技能培训补助无关的任何开支,确保培训资金规范使用。

(四)强化监督考核。脱贫稳就业技能培训资金使用实行公示公开和举报投诉制度,要认真做好培训补贴资金审核、拨付和管理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工作,对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脱贫培训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按照“谁审批、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加强考核工作,发挥导向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