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号)等有关规定,我局经研究,拟将 旌德县综合枢纽站项目用地按划拨方式供应。现公示如下:
一、拟用地单位:
旌德县大道新能源公交有限公司
二、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2021--3号
用地总面积:24824.44平方米
地块位置:旌德县高铁站以北,S207以西
土地用途:交通枢纽用地。
三、公示期:
2021年4月7日至2021年4月16日。
四、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报旌德县人民政府审批。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地址:旌德县旌阳镇滨河路(邮编:242600)
联系电话:0563-2265273
联系人:马学军、龚立芬
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〇二一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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