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不动产登记
索引号: 113417300032602708/202104-00005 组配分类: 不动产登记
发布机构: 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遗失声明(项志胜)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4-02 发布日期: 2021-04-02
遗失声明(项志胜)
发布时间:2021-04-02 10:41 来源: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我机构对项志胜的房地产权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遗失声明进行公示。有异议者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1年4月2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补发证书。原房地产权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书号:房地权证改旌房字第1407152号、旌国用(2014)字第0927号)自本次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时失效。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旌德县数据资源局一楼旌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563-2265292

    遗失声明内容:
    不动产坐落(名称):旌德县旌阳镇姚家田黄山胶囊家园小区2幢204室

    证书号:房地权证改旌房字第1407152号、旌国用(2014)字第0927号

    权利人:项志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