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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131313113213/202104-00018 组配分类: 医保监管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旌德强化医保基金支付监督管好群众“救命钱”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4-01 发布日期: 2021-04-01
旌德强化医保基金支付监督管好群众“救命钱”
发布时间:2021-04-01 15:53 来源:旌德县医保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近年来,县医保局按照“交叉互审、超额核实”的原则,创新医保基金监管方式,简化医保办理流程,强化基金支付监督,确保医保基金安全。

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金额不足1万元的(含1万元),经招标委托的第三方县人保财险公司派驻审核人员经初审、复审、终审后,直接进行报销支付,由中心稽核科每月按照不少于10%比例随机抽查复核;报销金额超过1万元的,必须经中心稽核科审核后,方可支付;医保报销金额超3万元的(含3万元),须经中心领导班子集体审核后,方可支付。同时,该中心对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就诊单次医疗票据总金额达2万元、同一医院累计票据达5万元,初审人员须与就诊医院核实就诊及票据真实性。此举不仅有效缩短了居民报销时间,通过研讨提升审核医疗票据水平,也有效防止利用虚假票据套取医保基金,保障医保基金运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