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兴隆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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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旌德县兴隆镇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本级文件解读】兴隆镇殡葬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2-26 发布日期: 2021-02-26
【本级文件解读】兴隆镇殡葬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2-26 10:00 来源:旌德县兴隆镇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围绕生态立县,着力整治滥建乱葬,加大依法管理力度,推动移风易俗,为共建美好家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进一步深化全镇殡葬整治工作,依据《土地管理法》《森林法》《城乡规划法》《殡葬管理条例》《安徽省殡葬管理办法》以及《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方案》(民发〔2020〕94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二、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做好殡葬整治工作,直接关系推动移风易俗,为共建美好家园,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兴隆镇民政部门研判起草,期间,召开了三次镇村干部座谈会,征求上级及村民代表有关意见建议;邀请县民政局、司法局等部门对文稿的合法性和可行性进行审核把关,就意见完善提出了合理化的建议。整个文稿前后修改共4次,经过镇村干部大会审议后试行。  

四、工作目标

第一阶段,不断巩固“三线六区一园”滥建乱葬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完成“三线六区一园”范围内滥建乱葬坟墓和“三线六区一园”区域外硬化墓、活人墓的摸排;各镇村充分酝酿,初步确定公益性公墓选址;同步编制完成全镇公墓建设控制性规划、草拟公墓建设布点性规划。(2021年1月-3月底)

第二阶段,完成全镇公墓建设布点性规划,启动并完成全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2021年4月至2022年6月)

第三阶段,利用6个月时间完成全镇“三线六区一园”可视范围内旧坟集中整治工作;全面总结成果并建立长效机制。(2022年7月-12月)

五、主要任务
     全镇殡葬整治工作按照“两年三步走”的步骤进行:

第一阶段,从2021年1月至3月,不断巩固“三线六区一园”滥建乱葬专项整治工作成果(三线:国、省、县、乡道公路主干道沿线可视范围内、高铁沿线、县内主要河流沿线;六区:居民住宅区、工业园区、旅游景区、文物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区;一园:城市公园,下同),完成“三线六区一园”范围内滥建乱葬坟墓和“三线六区一园”区域外硬化墓、活人墓的摸排;各镇村充分酝酿,初步确定公益性公墓选址;同步编制完成全镇公墓建设控制性规划、草拟公墓建设布点性规划。

第二阶段,从2021年4月至2022年6月,完成全镇公墓建设布点性规划,启动并完成全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

第三阶段,从2022年7月至12月,利用6个月时间完成全镇“三线六区一园”可视范围内旧坟集中整治工作,总结成果并建立长效机制。

六、创新举措

各村根据全镇殡葬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要求,组织人员对辖区内滥建乱葬坟墓进行摸排,重点做好各村涉及“三线六区一园”范围内滥建乱葬坟墓和“三线六区一园”区域外硬化墓、活人墓进行摸底登记,做到不重不漏不错,摸清墓主、坟墓类型、占地面积等信息进行造册登记,明确专项整治底数。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建立殡葬整治应急会商机制和镇领导联系包保村制度。全镇殡葬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严格按照镇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强化对殡葬整治工作的领导、指挥和调度。领导小组各成员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镇为民服务平台负责牵头做好殡葬整治工作、具体组织“滥建乱葬”专项整治工作,掌握工作进度,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工作保障,督促存在问题并及时向殡葬整治领导小组报告情况;镇经济发展平台要加强“非标专项债项目”总体统筹推进;重点做好公益性公墓用地涉及林地的报批手续;保障必要的殡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经费,落实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专项整治奖补经费;镇综合执法平台做好用地报批和违法查处等相关工作;各村要压实主体责任,具体实施殡葬整治工作,实行村党(总)支书记、主任负责制,各村书记主任要亲自抓、负总责,两委成员分片负责,村干部包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广泛动员,更新观念。全镇各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殡葬整治的紧迫性、必要性,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践行殡葬整治各项规定,以实际行动支持拥护殡葬整治。各村要深入入户宣传发动,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党员大会、墓主座谈会等会议,做通干部群众思想工作,使新思想新观念深入人心。各村(居)委会将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纳入村规民约,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制定具体的操办章程,明确操办标准和要求。大力宣传节地生态、倡导移风易俗、厚养薄葬的安葬理念。倡导文明祭祀、安全祭礼、生态安葬、生态祭扫,不进行封建迷信活动。

(三)强化调度,加强考核。建立工作督促检查和重点任务工作定期调度机制。根据每个阶段的工作重点,加强工作督促、检查、指导和调度,对进度靠后的村进行通报,对村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第一阶段,重点检查组织领导、宣传引领、滥建乱葬坟墓的摸排等情况;第二阶段,重点检查控制性及布点性规划编制、公益性公墓用地报批和公益性公墓建设等情况;第三阶段,重点督促检查坟墓治理、整治工作进度、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及新增遗体进入公益性公墓集中安葬等情况。将殡葬整治工作纳入镇对村的目标管理考核。

(四)强化监督,严肃问责。各单位对殡葬改革工作中发现的党员干部违规操办丧事活动和“滥建乱葬”违规违纪问题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从严处理;同时要持续开展督导工作,对专项整治工作履职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问责。将根据县出台《旌德县殡葬整治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拒不执行殡葬管理有关规定的党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村(社区)两委干部和党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五)巩固成果,完善机制。镇、村要不断巩固殡葬整治成果,总结提炼经验做法,为今后殡葬日常管理工作提供思路。镇健全完善联动协调机制,统筹公安、自然资源、林业、环保、农水、城管等部门力量,积极应对殡葬管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法依规打击滥建乱埋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村属地管理责任,建立整治滥建乱埋长效管控机制,坚决防止滥建乱埋现象反弹。

八、其他

咨询部门:为民服务中心

 联系人:朱致远

 联系方式:8618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