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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公益性岗位开发与上岗服务指南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2-25 发布日期: 2021-02-25
公益性岗位开发与上岗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1-02-25 15:19 来源:旌德县人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 办理依据

1.《关于印发安徽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4〕18号

2.《关于进一步完善稳定就业和支持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383号

二、申请条件

1、已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人员;

2、建档立卡的贫困劳动者且在就业脱贫系统内处于未脱贫状态的人员。

三、申报材料

公益性岗位申请表(加盖单位印章)、公益性岗位就业意向申请表、公益性岗位上岗协议书、《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户口本》复印件、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花名册、工资表、社保卡复印件、2寸近期照片2张、扶贫手册复印件(针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劳动者)

四、服务流程

(1)岗位开发:1.后台根据年度任务分解到各镇、各单位。2.各镇、各单位根据自身需求上报安置岗位信息。3.前台完成初审,提交后台审核。4.后台完成审核,通知各镇、各单位将岗位录入系统,并提交县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完成线下、线上两条线岗位开发工作。

(2)安置上岗:方式一:1.后台根据岗位开发信息及求职者需求进行匹配,组织用人单位与求职人员面谈,达成就业意向,办理入职手续。2.用人单位向窗口提交相关资料,前台初审,后台审批并告知用人单位完成申报。同步完成系统审核申报工作。方式二:用人单位自主招聘,向前台申报,程序同上。

五、经办部门

旌德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0563-8603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