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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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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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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处以进货总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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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给予当事人徐婷婷以下行政处罚:1、依法给予当事人徐婷婷处以进货总额贰仟叁佰陆拾元(¥2360)7%计人民币壹佰陆拾伍元贰角(¥165.2)的罚款。2、将该案件所查获的柒个品种、壹拾肆条卷烟退还当事人徐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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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烟草专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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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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