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商请核定合肥工业大学新增专业收费标准的函》(皖教秘财〔2020〕90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根据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2000年新生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行费〔2000〕263号)精神,同意合肥工业大学新增的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环境生态工程两个专业的学费标准按照培养成本较高专业执行,具体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按一般专业执行,即每生每学年5000元。
二、合肥工业大学要认真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收费时使用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中央非税收入票据,建立健全收费台帐制度,于每年5月底前向省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报送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自觉接受学生、社会监督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本文自2020年秋季入学新生开始执行。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
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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