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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名称: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合肥工业大学新增专业学费标准的复函 文号: 皖发改价费函〔2020〕253号
生成日期: 2020-07-06 发布日期: 2020-07-06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合肥工业大学新增专业学费标准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0-07-06 09:11 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浏览次数: 字体:[ ]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商请核定合肥工业大学新增专业收费标准的函》(皖教秘财〔2020〕90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根据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2000年新生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行费〔2000〕263号)精神,同意合肥工业大学新增的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环境生态工程两个专业的学费标准按照培养成本较高专业执行,具体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按一般专业执行,即每生每学年5000元。

二、合肥工业大学要认真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收费时使用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中央非税收入票据,建立健全收费台帐制度,于每年5月底前向省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报送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自觉接受学生、社会监督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本文自2020年秋季入学新生开始执行。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