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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文字解读】关于《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材料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2-01 发布日期: 2021-02-01
【文字解读】关于《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材料
发布时间:2021-02-01 09:45 来源: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1年1月22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安徽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政〔2021〕8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2019年11月6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发〔2019〕25号),决定从2019年12月1日起,在全国18个自贸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当时由于我省自贸试验区尚未获批,不属于改革全覆盖试点地区。2020年8月30日,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获批成立。为确保我省市场主体及时享受到改革红利,省政府办公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司法厅共同起草了《安徽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充分征求各市、省有关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经合法合规性审查后,报经省政府第128次常务会议审定同意,以省政府名义印发。


二、起草原则及意义


主要把握了五个原则:一是突出对标先进。对标学习先进地区,将改革试点区域从自贸区扩展到全省,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数据支撑和法治保障。二是突出统一规范。坚持统一事项目录、统一改革模式、统一业务流程、统一监管方式原则,明确省级部门负责统筹指导各地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全省标准统一、上下贯通、执行有力。三是突出加强监管。坚持放管结合、放管并重,系统性提出推进企业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加强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四是突出稳步有序。先后多轮征求意见,并在改革方案印发后,留足时间,由省级部门制定完善具体改革和监管措施。五是突出改革创新。鼓励和支持各地开展“一业一证”“一照通”等改革试点,实现涉企证照“一件事一次办”,不断增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创优“四最”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是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破解市场主体“准入不准营”等问题的重要举措,将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快打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添加新活力。


三、改革内容及目标


根据国务院部署要求及赋予省级政府的自主改革权限,决定从2021年3月1日起,在全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对532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中央层面设定523项、我省地方层面设定9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完善简约透明的行业准入规则,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逐步构建明规矩于前、寓监管于中、施重处于后和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失信严惩戒的审批监管机制,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四、主要内容及措施


《实施方案》明确了七项重点改革内容及措施。


一是建立清单动态管理机制。结合中央和地方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形成《安徽省“证照分离”改革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清单之内按照四种方式进行改革,清单之外不得违规限制企业进入相关行业或领域,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是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对纳入“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范围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进行改革。


三是规范企业登记经营范围与申办经营许可的衔接。2021年4月1日起,在全省推行企业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建立市场监管部门与有关主管部门之间涉企经营许可信息双向精准推送机制,实现企业登记注册信息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办理信息互通共享。


四是强化涉企经营信息归集共享。省级有关部门将企业登记注册、经营许可、备案、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及时归集至江淮大数据中心和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实现涉企经营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集中共享。


五是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决纠正不批不管、只批不管、严批宽管等问题,健全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体系。


六是持续提升审批服务效能。依托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推进涉企证照“1+N”办理,实现全流程“一门、一网、一次”服务。


七是强化法治保障。对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调整情况,及时对已制定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作出相应调整,建立与试点工作要求相适应的管理制度。


五、主要亮点及特色


对标学习沪苏浙、北京、广东、海南等地的经验做法,在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过程中,坚持放管结合、放管并重,系统性提出了“三扩大三强化”的总体改革思路,“三扩大”即:将改革实施区域从自贸试验区扩大到全省范围、将中央层面取消审批事项从13项扩大到18项,将实行告知承诺事项从60项扩大到114项(中央层面110项、我省地方层面4项)。“三强化”即: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强化数据支撑、强化法治保障。我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后,在实施区域范围、实行告知承诺事项等措施处于全国第一方阵。